記者皮心瑀、徐政璿/新北報導
中和2歲男童恩恩確染疫世引發社會關注,父親近日出面盼還原事實真相,6日前往新北市消防局聽取通話錄音,但仍希望能夠帶回音檔,並願意為此簽下切結書不外流。對此,消防局長黃德清說明,尊重恩恩爸,但因政府資訊公開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才會提出這個方法,而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補充,若有需要都會全力配合恩恩爸,錄音也可派專人送過去給他再次聆聽。
▲恩恩爸6日赴新北消防局聽音檔 。(圖/記者陳以昇攝)
劉和然指出,今天恩恩爸來到消防局由主秘接待,經過一樓看到外面有媒體,當下有詢問恩恩爸要不要受訪,他說不用,過程中恩恩爸有提到想看看勤務中心,主秘也有說明,之後才聽錄音帶。
劉和然表示,恩恩爸中間有提問,但因為尊重恩恩爸所以就不透露,而在聽取音檔時恩恩爸有表示不希望太多人在現場,所以有清場,只有留下人員操作機器。
劉和然說,總共有8通電話錄音,其中有恩恩媽媽打過來的5通,另外則是3通的回撥,但有10個檔案,因為包括轉接給護理師還有救護員,整個聽取的過程花了一個多鐘頭,如果恩恩爸有需要,消防局、衛生局兩局長都還是可以親自拜訪說明。
至於外界質疑為何消防局跟衛生局聯絡時間花到29分鐘,劉和然說明,這其實是連續性的動作,消防局持續打給衛生局的過程也主動會跟醫院聯絡,而衛生局也是,沒辦法簡化成數字,所以侯友宜才希望能讓局長當面詳細說明。
有關恩恩爸想要拿的錄音帶,新北消防局再次解釋,無法提供錄音檔拷貝帶回,主要是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有敘明,政府資訊屬於「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新北消防局日前也提到,119為報案電話,涵蓋報案方、受理方,以及同時間報案者其他人的個資,與1922行政客服電話性質不同;若有需要司法調查時,會經程序提供檢調;至於陳情案都是請當事人到現場聽取,但無法攜離或錄音,多數縣市政府119作法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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