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檢署將林男依傷害罪嫌起訴。(圖/記者翁伊森攝)
文/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苗栗縣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至嘉義市地藏庵靜坐時,認為一旁不認識的女子遭邪靈附身,竟施以壓頭、膝蓋頂擊前胸等行為,造成這名女子受傷,林男遭檢方依傷害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的起訴書指出,47歲林男與曾姓女子相識,2人常討論關於宗教信仰及命理玄學等議題,林男、曾女及曾女的女性友人去年8月5日下午一同在嘉義市九華山地藏庵地下1樓靜坐參拜。
靜坐時,林男自認曾女的女性友人遭邪靈附身,竟先以手強壓她的頭部至前胸靠近鎖骨部位,認為藉此可將邪靈驅除,但遭曾女的友人抵抗。
林男改以擒拿壓制並控制曾女的友人雙手,繼而以膝蓋頂擊她的前胸壁等部位,林男自認是驅邪行為,但造成曾女的友人前胸壁挫傷、左前臂右側腕部瘀挫傷等傷害。
起訴書表示,林男不否認有以膝蓋頂擊曾女的友人前胸壁等部位,但不承認行為有基於傷害的犯意,並辯稱當時是為了幫助曾女的友人驅邪,相關行為包括以手施力打擊、壓制軀體等方式。
檢方調查,林男供稱採取的驅邪行為,還徵得曾女的友人同意後才採取,但曾女的友人與林男並無任何委託關係,曾女的友人既沒有請求,更沒有同意林男的驅邪方式。
檢方認為,林男於此案件關於其行為動機所述縱認屬實,也無礙於其傷害犯行的成立,否則任何人在路上偶遇自稱為玉皇大帝等神明的精神異常民眾,豈非均可本於驅邪意志加以毆打,事後再辯稱沒有傷害犯意,打人是為幫忙驅邪而可以免責,此等是荒謬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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