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官方: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

▲▼刺青。(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大陸官方發文定調,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鄭思楠/綜合報導

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大陸國務院6日發文指出,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將加強對未成年人紋身的治理。辦法強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產生紋身動機和行為的,應當及時勸阻,不得放任未成年人紋身。

據大陸民政部網站發布,大陸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日印發《未成年人紋身治理工作辦法》。

辦法指出,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教育和幫助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充分認識紋身可能產生的危害,增強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理性拒絕紋身。

辦法規定,任何企業、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紋身服務,相關機構應在顯著位置標明,亦不得脅迫、引誘、教唆,並應對難以判定是否為未成年者的,要求其出示身分證件。

對於有意願去除紋身的未成年人,辦法也要求相關機構應提供規範的醫療美容服務,並將加強審批制度管理,要求教育、公安、共青團組織等部門配合展開未成年人紋身治理,宣傳、網信、廣播電視主管等部門加強輿論監督等。

辦法強調,加強對未成年人紋身的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家庭、學校、社會、網路、政府、司法各方面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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