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胡姓女子外遇小王被自家親妹撞見,熟知妹妹竟大義滅親,力挺姊夫求償並出庭作證。(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妹妹也看不下去!高雄一名胡姓人妻,2020年8月被親妹妹目睹,她在車上和一名男子親密依偎,但那人卻不是姊夫,妹妹怒向姊姊質問後並告訴姊夫,姊夫聽聞後瞬間綠光罩頂,怒對老婆和小王提告,求償8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判胡女與小王2人須連帶賠償35萬元。
判決書指出,胡女在1998年和老公結婚至今,不過卻透過媽媽的牌友認識一名歐姓男子,未料2人竟開始大談婚外情,一起出入健身房、到小吃店用餐,還進一步互相餵食。
整起事件會曝光,還是因為胡女的親妹妹目睹姊姊在車上和歐男相互依偎、親密接吻,怒質問姊姊,胡女才默認出軌一事。
庭審時,歐男則向法官辯稱,他知道胡女已婚,且曾和胡女單獨吃飯過,不過他和胡女2人絕對沒有婚外情和不正當來往關係。
胡女的妹妹出庭時向法官證稱,當時她目睹姊姊和歐男親吻後,便怒向前直問姊姊,「知道自己在幹嘛嗎?」後續更多次看到姊姊和和歐男同進同出,甚至陸續同居至少月餘。
高雄地院勘驗胡女和歐男的對話譯文後指出,胡女曾向歐男表示,「我已經我把2、30年的青春浪費在他(指人夫),我現在要選擇跟誰在一起」,更表示,「我真的回不去了,真的回不去了,不管小孩怎麼想」;而歐男則回以,「所以也不是我們能控制的了」。
而胡女外遇歐男一事被自家妹妹撞見後,面對妹妹的質疑,則向妹妹表示,「你給我一兩天我想一下,我會給你答案,但是我的答案你也不再強迫我了,我會想很遠,你給我時間去考慮好嗎?你跟我說你現在跟我說的結果就是叫我不要再跟他在一起了,是這樣嗎?你要的結果是現在我跟你說好我們不要在一起?」等語,認定胡女和歐男2人確實有外遇情事,判胡女和歐男2人須連帶賠償人夫3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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