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高嘉瑜(左)遭前男友林秉樞(右圖中)施暴案,一審正由新北地院審理。(圖/記者屠惠剛攝、記者黃彥傑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男子林秉樞與立委高嘉瑜交往期間涉動粗家暴、被起訴8罪嫌並羈押至今,辯護律師團要求拷貝林男被查扣錄音筆內檔案,審理本案的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律師團應先說明理由,律師團提起抗告,高院日前撤銷新北院的裁定,卻被錯誤解讀成准許律師團拷貝全部卷證,引發譁然,林男的律師團澄清,只是可以重新向合議庭聲請拷貝證物,若合議庭還是不准,必須依高院裁定意旨說明理由。
高嘉瑜今疑被誤導以為高院准許林秉樞拷貝全案證據,對高院大表不滿,發出聲明痛批高院形同讓犯罪者「拿回犯罪成果、真的太荒謬」。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強調,其實林秉樞的律師團在5月份,獲合議庭准許拷貝錄音筆內47個錄音檔並已取走,高院裁定前沒確認最新狀況,可能會讓辯護律師團擴大要求拷貝錄音筆全部檔案,這對本案一審已經完成的準備程序,會造成極大困擾。
▲立委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圖/記者黃哲民攝)
本件源於新北院合議庭在今年(2022年)4月8日的準備程序中,裁定林男的律師團應說明拷貝錄音筆內檔案的理由。據悉,林男被查扣的這支錄音筆內有2、300個錄音檔,林男宣稱有錄到高嘉瑜同意他拍攝私密影像等對話,但高嘉瑜擔心此舉會導致許多私密內容的錄音外流,透過委任律師表示反對。
林男的律師團認為新北院合議庭的裁定影響辯護權益,提起抗告,要求撤銷對律師閱卷權的限制。高院審理後,上月(5月)31日撤銷新北院的裁定,主要理由是法院可依法限制律師閱卷,但新北院沒有區分限制閱卷的標準,應該說明清楚。
高院的裁定今被媒體披露,遭錯誤解讀成高院准許林秉樞拷貝施暴案所有卷證,高院頓時無端揹黑鍋。不過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指出,經林男律師團縮小索取範圍,只要求拷貝林男錄音筆內47個特定檔案後,合議庭今年5月中准許拷貝並交付,照理說,辯護律師團4月的抗告已無實益,但高院沒注意最新進度,才會有今天的誤會。
李永裕表示,若林男的律師團拿高院的裁定,擴大要求拷貝錄音筆內檔案,他們會以《刑事訴訟法》第33條所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等規定,請求合議庭駁回或限制對方的主張。
林男的律師團今也表示,有些媒體報導對高院的裁定確實解讀錯誤,高院並沒允許拷貝全部卷證,而是律師團可以重新向新北院合議庭提出聲請,若合議庭還是不准許,就須依高院裁定意旨詳加說明理由,律師團正研商是否重新聲請拷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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