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秉樞爭閱卷抗告成功!蔡易餘批高院裁定不可思議 「讓林去威脅他人」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林秉樞被控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案,一審法院裁定限制檢閱證據資料,林及辯護律師不服提抗告,二審認定,原審未說明限制閱卷標準,且影響律師為林男有效辯護權利,將原裁定撤銷。對此,民進黨立委蔡易餘表示「不可思議」,此裁定可讓林秉樞取回證據去威脅別人,他一定要聲援高嘉瑜。

蔡易餘表示,關於林秉樞偷錄竊錄相關的錄影檔案,跟高嘉瑜有關的47筆,林秉樞早已都拿到,剩下200多筆有的是其他受害人、有的是跟本案完全無關,可能涉及林秉樞關於政治上的私人錄音,高院居然可讓林秉樞取回,「這樣是不是要縱容林秉樞拿這些東西威脅別人?」

男子林秉樞與立委高嘉瑜交往期間涉動粗家暴、被起訴8罪嫌並羈押至今,辯護律師團要求拷貝林男被查扣錄音筆內檔案,審理本案的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律師團應先說明理由,律師團提起抗告,高院日前撤銷新北院的裁定,卻被錯誤解讀成准許律師團拷貝全部卷證,引發譁然,林男的律師團澄清,只是可以重新向合議庭聲請拷貝證物,若合議庭還是不准,必須依高院裁定意旨說明理由。

高嘉瑜今對高院大表不滿,發出聲明痛批高院形同讓犯罪者「拿回犯罪成果、真的太荒謬」。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強調,其實林秉樞的律師團在5月份,獲合議庭准許拷貝錄音筆內47個錄音檔並已取走,高院裁定前沒確認最新狀況,可能會讓辯護律師團擴大要求拷貝錄音筆全部檔案,這對本案一審已經完成的準備程序,會造成極大困擾。

不過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指出,經林男律師團縮小索取範圍,只要求拷貝林男錄音筆內47個特定檔案後,合議庭今年5月中准許拷貝並交付,照理說,辯護律師團4月的抗告已無實益,但高院沒注意最新進度,才會有今天的誤會。
李永裕表示,若林男的律師團拿高院的裁定,擴大要求拷貝錄音筆內檔案,他們會以《刑事訴訟法》第33條所定「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等規定,請求合議庭駁回或限制對方的主張。

林男的律師團今也表示,有些媒體報導對高院的裁定確實解讀錯誤,高院並沒允許拷貝全部卷證,而是律師團可以重新向新北院合議庭提出聲請,若合議庭還是不准許,就須依高院裁定意旨詳加說明理由,律師團正研商是否重新聲請拷貝。

▼高嘉瑜。(圖/高嘉瑜國會辦公室提供)

▲▼高嘉瑜錄影片二度向邱志偉道歉。(圖/高嘉瑜國會辦公室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政治熱門新聞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