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ttoday.net/images/6175/d6175502.jpg" _fcksavedurl="//cdn2.ettoday.net/images/6175/d6175502.jpg" alt="▲桃園市潘姓男子去年5月間酒後與人發生糾紛,中壢警分局員警到場處,將潘男帶回派出所保護管束,未料潘卻以腳踹傷員警遭送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width="600" height="400">
▲朱姓男子因違規左轉被警方攔查,警方發現這是他第8次酒駕,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朱男,法院判他要坐牢7月。(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高雄報導
擔任臨時工的朱姓男子在台南住處喝酒後,騎機車到高雄,行經阿蓮區時因左轉未打方向燈,被交警攔查,警方聞到他身上濃濃的酒氣,經酒測發現酒精濃度超標,且是朱男第8次酒駕,被檢察官依公共危險罪起訴,經橋頭地院審理,判朱男要坐牢7月,全案還可上訴。
朱男於今年1月9日上午10時許,自台南市住處喝完藥酒後,騎車上路,在下午2時半許到高雄市阿蓮區中正路467巷附近,因左轉未打方向燈被警察攔查,警察聞到朱男渾身酒氣,對他進行酒測,發現朱男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47毫克。不僅如此,員警一查發現,朱男先前竟有7次酒駕,機車駕照已被吊扣,禁止騎車,但朱男不僅違規上路,還再次酒駕。
經橋頭地院審理,認為朱男犯後雖坦承犯行,也幸運未造成危害,但朱男漠視路上其他公眾與行車安全,缺乏守法意識,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判處朱男徒刑7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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