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自2000年迄今挹注2億3千萬,陸續執行各鄉市鎮公所33整建案。(圖/花蓮縣政府提供,下同)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積極申請前瞻基礎建設及花東基金補助經費挹注,自2000年迄今已爭取補助新城鄉、花蓮市、吉安鄉、光復鄉、玉里鎮、卓溪鄉、豐濱鄉、瑞穗鄉及富里鄉公所等共計33整建案,合計經費新台幣2億3368萬8400元。
花蓮縣政府為考量強烈地震發生具高度不確定性,而縣內各鄉鎮市公所廳舍多屬早期建築,屋齡已達30年以上,建物老舊窳陋,且早期建築技術耐震能力尚不完備,無法因應重大災害發生。近年又因組織架構調整,人員配置擴大,其空間環境明顯呈現機能需求不足,相關耐震評估、補強或重建工程實應積極趕辦,以保安全。
花蓮縣地處歐亞板塊及菲律賓板塊交界處,屬於地震頻繁帶,應透過平時耐震補強或重建手段強化結構安全,有效提升公有建築物耐震能力,降低天災發生時政府辦公廳舍之受創影響,並可確保地震災害發生後人員之安全,以持續發揮公有建築物之機能,減輕地震災害之損失,降低災後復建民間動員投入救災之人力、物資及財務成本及復建期間之社會成本。
縣長徐榛蔚表示,為降低鄉鎮市公所財力負擔,針對經費額度較龐大的建設經費,縣府均積極協助鄉(鎮、市)公所向中央爭取經費挹注,未來仍會持續與13鄉鎮市公所齊心協力,推動改善公有廳舍之安全環境及功能,以提供縣民完善及多元之服務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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