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男子林秉樞被控施暴民進黨立委高嘉瑜,林秉樞律師團日前聲明,若非閱卷不知兩人「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密戀人。高嘉瑜8日表示,林秉樞律師團先幫羈押者發媒體聲明,現在又將閱卷、再製內容媒體操作,對造律師完全無視法律規範,律師倫理蕩然無存。
媒體報導,林秉樞施暴高嘉瑜遭訴,辯護律師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撤銷原裁定。林秉樞律師團7日晚間聲明,若非閱卷,就不知林與高女應是一對「相愛相殺」,深愛對方又各有性格上缺點的親密戀人。
對此,高嘉瑜稍早發布聲明表示,林秉樞律師發表「相愛相殺」的言論內容,已經違反律師倫理,更有藉媒體輿論帶風向之虞,手法極其惡劣,已達違法程度及應送懲戒標準。
高嘉瑜指出,閱卷、再製內容僅能做為訴訟所用,而非對外散布,甚至發表主觀評論,而且對造律師所調閱卷、再製內容,多為林秉樞自己製造的言論、自己重複的語音,「以林秉樞單一刻意製造的片面之詞,再稱是閱卷所得,完全是出口轉內銷、混淆是非的做法」。
高嘉瑜批評,律師藉由閱卷、再製刺探當事人隱私,還拿來炒作博取版面,賺取媒體聲量,其心可議,更可以想像如果卷證拷貝重製後,被告律師將食髓之味,藉散布內容繼續傷害被害人。
高嘉瑜委任律師李永裕則認為,林秉樞的律師聲稱是從卷證資料得知,然而不論是依據《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5項規定,或者是台灣新北地方地院的裁定,都有禁止被告及辯護人將卷證做訴訟以外的使用。
李永裕也說,林秉樞律師發表的言論內容,已達違法程度,而且也對高嘉瑜造成傷害,懇請媒體不要協助對造律師違法行為,報導卷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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