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夜店8打4鬥毆!店長誤刪關鍵證物 「法院認證的手殘」判無罪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間夜店2021年12月31日凌晨2時許,林姓男子一行8人到夜店狂歡,與鄰桌陳男4人發生口角,竟動手毆打對方,警方到場後迅速壓制現場,要向蕭姓副店長與江姓領班索取現場監視器畫面,對方竟稱畫面不小心格式化刪掉了,被檢方依照煙滅證據罪嫌起訴,2人堅稱是不熟操作誤刪。台中地院1日判決出爐,判定2人無罪,可上訴。

▲▼台中某夜店發生鬥毆,幹部竟誤刪店內監視器。(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某夜店發生鬥毆,幹部竟誤刪店內監視器。(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某夜店發生鬥毆,幹部竟誤刪店內監視器。(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台中地院判定,江男並非故意刪除畫面,無罪。(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回顧事發當時,林男等8人與鄰桌陳男等4人酒後發生衝突,林男人馬向對方叫囂丟擲物品,拉扯對方衣服擴大衝突,最終釀成12人夜店鬥毆。台中第六分局警方當時正在夜店門口執行守望勤務,進入店內迅速壓制現場,認定林男一方涉有傷害以及聚眾鬥毆等罪嫌,將其逮捕帶回移送法辦。

▲▼台中某夜店發生鬥毆,幹部竟誤刪店內監視器。(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夜店裡發生12人鬥毆,台中警方迅速壓制。(圖/記者許權毅翻攝)

事後警方向夜店蒐證,欲調用現場監視器畫面,不料蕭姓副店長與江姓領班表示,畫面被格式化刪除,並表示當時警方索要畫面,但並未陪同操作,加上不熟悉系統,才會不小心把整個硬碟格式化,誤將重要畫面刪除。

蕭男稱,「當時警方請我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我才叫江男去調閱,我沒有叫他刪除畫面,我是用無線電告知他警方要調閱監視器畫面,請他快點處理」。

台中檢方不採信2人辯詞,認為格式化與備份皆在系統同一介面,點選格式化會有警語出現,認定江男刪除畫面不符合常理。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該夜店監視器系統介面格式化與備份皆在頁面,不能排除是江男不熟操作誤刪,且夜店總共5台監視器主機,江男把2台機器格式化,若當下自認正在備份,未理解自己正在格式化,尚且合理。

▲▼韓粉涉嫌造謠郭台銘破產還被大陸通緝,台中地院判處韓粉拘役50日。(圖/記者白珈陽攝)

▲台中地院認定2人無罪,可上訴。(圖/ETtoday資料照)

法院認定,現場情況緊急,加上蕭男催促江男盡速處理,才發生誤刪狀況,加上檢方起訴並無其他證據顯示,蕭男有指使江男去刪除檔案,最終判定2人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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