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網友今(9日)凌晨在臉書PO文抱怨,同棟大樓裡有一名住戶年紀大了又重聽,卻喜歡在走廊、樓梯間堆置雜物,包含紙箱、寶特瓶等等,勸都勸不聽,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網友們看到原PO貼出的2張照片也覺得太扯,紛紛留言力挺檢舉,「好扯,就別遇到火災」、「我知道你很無奈,但是『消防及逃生』的問題儘早解決比較重要」。
▲紙箱已經堆放到快要堵住樓梯口。(圖/翻攝自Facebook/爆料公社二社,下同)
原PO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貼出2張照片,無奈表示同大樓的鄰居喜歡在住家外面堆置雜物,例如紙箱、雨傘、回收空罐、寶特瓶等等,有些紙箱甚至已經放到樓梯口,堆疊高度也超過窗台,而旁邊其他回收物算一算也有將近20大包,雖然知道可以檢舉,但是對方年紀很大又重聽,還會裝可憐,大家勸了很長一段時間還是沒有改善,「好多人都對他沒轍」。
▲旁邊還有許多打包裝袋的瓶瓶罐罐。
文章公開之後引起網友討論,大家看到照片也覺得鄰居的囤物狀況太誇張,紛紛留言勸原PO不要心軟,應該硬起來檢舉,「好扯,就別遇到火災」、「我知道你很無奈,但是『消防及逃生』的問題儘早解決比較重要」、「哇靠,這有點誇張啊」、「今天不管整不整齊,擺一點東西就算了,擺成這樣真的不行」、「直接開罰了,之前台中某大樓惡火就是雜物堆積造成的,你不檢舉他,下次燒你家」。
其實大樓或公寓住戶在公共空間堆放雜物,是有可能挨罰的。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第2項規定,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間隔、防火巷弄、開放空間、退縮空地、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施等處所堆置雜物、設置柵欄、門扇或營業使用,違者可依照第49條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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