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Gym 女會員到健身房使用跑步機,關玻璃門隔絕戶外異味卻遭碎裂玻璃割傷。(示意圖,非本案分店與當事人/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位郭姓女子去年到World Gym世界健身俱樂部台北101店使用跑步機,請店員關閉店門隔絕戶外刺鼻油煙味未果,乾脆自己動手關門,不料厚約10mm的玻璃門瞬間碎裂,郭女遭割傷左手掛彩,怒告業者求償100萬餘元,業者辯稱郭女關門太用力而發生意外,台北地院審理認定經營World Gym的京庚公司沒提供安全的消費環境,判決應賠償12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在外貿公司擔任資深經理的郭女,從2019年7月起加入World Gym世界健身俱樂部台北101店會員,固定去運動,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5月8日下午2時許,郭女前來使用跑步機,但邊跑邊聞到不斷傳來的刺鼻油煙味,很不舒服。
郭女到櫃臺反映,希望關閉健身房出入口玻璃門隔絕戶外異味,店員說好,過了5分鐘仍沒動作,郭女等到受不了,乾脆自己去關門,不料就在她推門要關上之際,厚約10mm的玻璃門突然碎裂,郭女左臂遭碎玻璃割傷流血,趕緊到醫院急診治療。
事後郭女提告怒批業者沒注意店內設備安全性,甚至發生意外後,只給她一包衛生紙止血,多虧其他熱心會員提供紗布、OK繃與碘酒,還幫她簡單加壓止血,且她搭救護車去醫院急救,也靠台北101大樓樓管安排,因此要求京庚公司賠償醫藥費4360元、精神慰撫50萬元,並依《消費者保護法》加計一倍懲罰性賠償共100萬餘元。
業者反駁指出郭女當時左手「微出血」,基本包紮後,店內派人陪同就醫,不過業者聲稱,出事的玻璃門上方裝有阻尼器緩衝開關門的力道,但郭女推門力道太猛、速度太快,才造成玻璃門碎裂,郭女也有過失責任,據此請求法官酌減賠償金額。
法官勘驗現場監視畫面,清楚看見郭女「以左手單手推玻璃門門把,人稍往前走二步以關門」,但短短2秒後,玻璃大門就瞬間碎裂。法官指郭女不是用力推門或甩門,畫面也看不出郭女用力過猛、推門過快,玻璃門或附近也沒有「請勿碰觸」之類警語,業者把責任推給郭女,「尚屬無稽」。
法官認為京庚公司本案提供消費者使用的器材、場地、環境與服務,沒合乎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且業者指稱出事的玻璃門使用強化玻璃,但本案仍突然碎裂並傷人,可見業者沒落實注意義務,確有過失。
法官據此認定郭女可索賠醫藥費4360元與精神慰撫8萬元,郭女請求依《消費者保護法》加計一倍的懲罰性賠償50萬餘元,法官斟酌郭女傷勢為「左側手部撕裂傷約1公分、左側前臂和手部多處淺層撕裂傷」,以及業者過失程度,僅准許以0.5倍計算懲罰性賠償4萬餘元,判京庚公司應賠償共12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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