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林姓男子酒後強壓旅館櫃檯小姐猥褻後,又上街四處騷擾落單女性,32分鐘內就有4名女子受害。(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一林姓男子半夜喝酒後投宿汽車旅館,清晨趁著酒意,強壓櫃檯小姐摸下體,又走到街上,沿路騷擾落單女性,不僅勒脖襲胸女高中生、強抱路邊遛狗的女性,還跑去女校前問女學生「可以打砲嗎?」,短短半小時左右就有4名女性受害,警方接獲報案逮人,林男被台中地院合併處徒刑1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林男於今年3月4日凌晨,因喝酒而搭計程車到汽車旅館投宿,在清晨6時10分時林男一時興起,趁拿房間鑰匙的機會,將櫃台小姐壓在地上撫摸胸部和下體。
接著林男步行出旅館,幾分鐘後見前方有高中女生獨自行走,就跟上去從後面強勒女學生的脖子,女學生因而跌坐在地,林男遂從後方沿頸部摸到胸部,猥褻得逞。
林男繼續步行15分鐘,看到有名女性獨自遛狗,走到身後說「拜託,讓我抱一下」,隨即從背後強行環抱,經該女奮力掙脫,林男仍尾隨徘徊,直到該女對他大叫「不要靠近我」,林男才離開。
林男又持續在街上找下一個對象,10分鐘後,在某女中前看到一名國中女生,林男上前詢問「可以打砲嗎?」,被女學生拒絕後,林竟強拉女學生書包,想阻止她離開,幸好女學生用力一扯,順利擺脫林男糾纏離去。
林男在短短32分內連續騷擾4人,警方接到報案將他逮捕到案,台中地院審理時,審酌林男於酒後自我控制性衝動能力欠佳,導致被害女子身心受創,犯後雖坦承犯行,但未與4名被害女子和解,以強制猥褻3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未遂罪,合併處林男應執行徒刑1年2月,全案還可上訴。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