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媽媽炒房團又犯案,同一家中型民營銀行踩雷2次。(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江媽炒房團」再犯案,同1家中型民營銀行又被金管會抓到!金管會檢查局副局長張子敏今(9)日指出,從ATM錄影帶中發現有投資客利用講座組2個炒房團,此次總貸金額1.45億,將請內部稽核檢視每1家分行有沒有相同情事,若有,將視內稽內控處罰。
今年1月,新北市發生1位廖姓女子為首在坊間召開講座,以「低頭款」和可跟建商「無息借款」等名義,吸引民眾買房,此案亦引起金管會關注並介入調查,經查,發現協助炒房團貸款的是一家中型民營銀行,其業務專門承做土建融,從2020年起開始與江媽集團合作,總共已放貸近3億元,共有20多名投資客,其中有人是建商、代書和房仲,彼此相互勾結,並由代書向銀行提領大筆現金繳房貸。
金管會還在視情節輕重看要如何懲處之際,這家中型民營銀行卻再度涉及炒房案。
張子敏在今日記者會中指出,金管會在檢查時發現有銀行行員到炒房集團舉辦不動產投資講座或說明會場所進行簽約對保,相關借戶顯示有還款繳息能力偏低、買賣契約與貸款契約簽名字跡不同、特定人於貸後代理提領大額現金、繳息資金由特定第三人現金存入、售屋款匯入借戶帳戶後由特定人提現等內控缺失。
但這次並不是透過代書幫客戶提款、還款規避資金流向,而是透過ATM做大量現金存入,也就是集團在借戶資金不夠時挹注資金,讓他們得以順利買房,此次總貸金額1.45億,銀行局會視案情待時機成熟時懲處。
張子敏指出,金管會前次檢查亦發現有炒房團利用投資理財課程誘導民眾向銀行融資炒房,已函請銀行公會研議「防範投資客炒房及人頭戶申貸機制」,金管會將邀集案關金融機構負責人提出說明,以瞭解對防範投資客炒房之內控作為;對部分金融機構涉有違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不動產相關規範一節,將移請中央銀行處理及由金管會依情節採取適當之行政措施。
張子敏強調,將持續配合行政院「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藉由金融監理作為,督促金融機構加強不動產業務風險控管,促使信用資源有效配置及合理運用。金管會將持續就金融機構對中央銀行及金管會不動產授信規範之法令遵循情形加強監理及查核;金管會並再次呼籲各金融機構應自我檢視有無類此情形,建立控管機制、強化授信風險控管及健全業務經營,透過自律導正,以協助實現居住正義,並維持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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