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地院駁回曾男上訴,維持原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圖/ETtoday資料照)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曾姓男子的友人洪男,去年跟一位謝姓男子發生車禍,經法院判決謝男要賠償洪男,不料謝男疑似後續遲遲不賠錢,曾男為了幫洪男出氣,連續3次到謝男媽媽家丟廚餘、雞蛋。台中地院認定曾男涉《恐嚇罪》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曾男與洪男為友人,去年洪男跟謝男發生車禍後,法院判謝男需要賠償洪男確定,不過曾男認為謝男後續處理態度不佳加上沒拿到賠償金,去年4月19日到謝男媽媽家丟擲廚餘、雞蛋,7天後26日晚上再度前往,5月4日晚間3度丟擲。
▲曾男替洪男出頭,手段過激。(圖/示意圖/pixabay)
謝男媽媽心生恐懼趕緊報警處理,並表示一開始對方找上門,至少還會按門鈴,不料竟然連續3次上門丟廚餘、雞蛋,原本想說清理掉就好了,但沒想到廚餘量越來越多、丟擲力道更大,讓謝母趕到很害怕。
台中地院簡易庭以曾男涉犯《恐嚇罪》共3罪,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曾男不服上訴表示,自己是因為酒後氣憤,加上對方遲遲不賠償,才會丟廚餘,並不是針對謝母。
判決書指出,法官認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事證明確,並且沒有理性處理糾紛,反而情緒失控丟擲廚餘、雞蛋恐嚇謝母,顯見已讓一般人感受到警告意味濃厚,下次可能就是更可怕的行為,判定原審量刑妥適,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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