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文化部人文司長朱瑞皓涉貪判刑定讞。(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前文化部人文司長朱瑞皓,因愛上酒店而入不敷出,他竟在擔任宜蘭傳藝中心副主任期間,利用承辦工程標案的機會,收取廠商回扣180萬元,以支付債務。一二審均將他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朱瑞皓在2014年7月到2018年7月,先後擔任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的副司長、司長,因涉及某件貪瀆弊案後,2018年7月被調職國立傳藝中心副主任,負責採購業務。而據了解,朱瑞皓2010年間投資失利後,和原配分居,經常到酒店消費,開始過著火山孝子的生活,供養酒女、出資購車,長期入不敷出而積欠卡費。離婚隔年他就再婚,還要扶養4名孩子,生活壓力沉重。
而判決指出,傳藝中心於2018年間辦理「臺灣戲曲中心三樓多功能廳等空間室內裝修工程」,再於隔年辦理「臺灣音樂館專屬之五樓琴房設備裝設工程統包案」,朱瑞皓均綜理採購案主管業務,並擔任評選委員。由於他債務壓力龐大,因此利用標案的機會,向廠商收取180萬元回扣;此外,廠商也招待朱瑞皓到台北市的麗園酒店、麗緻酒店喝花酒。
案經檢調單位調查後,將朱瑞皓等人傳喚到案,最後提起公訴。法院審理時,朱瑞皓坦承犯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一二審法院均認定他有罪,判刑7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0日駁回上訴定讞。
此外,朱瑞皓在2015年擔任司長期間內,涉嫌向台北市出版商業同業公會正副理事長盧欽政、周均亮收賄78萬元,也接受出國招待,並協助2人取得10次共約2279萬餘元的書展補助與標案,檢方已經提起公訴,目前正由一審法院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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