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姓老翁躲在新店區寶興便道橋下YouBike站,偷襲落單的妙齡女子。(資料照/記者陳雕文翻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名6旬童姓男子去年9月夜間,躲在新店區寶興便道橋下YouBike站的牆邊「打手槍」,還熊抱一位妙齡女子企圖不軌,被害人尖叫逃跑,幸好附近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及時救援,童男爬牆逃走仍被循線查獲,到案堅稱被栽贓,但被主委清楚指認容貌,台北地院認定童男狡辯,依公然猥褻、性騷擾等罪合併判處拘役60天,可上訴。
判決指出,本案發生於去年(2021年)9月15日晚間7點多,67歲的童男身穿短褲,躲在新店區寶興便道橋下的YouBike站靠柱子遮掩,掏出「命根子」就地手淫,一旁社區不少住戶目睹,紛紛在社區住戶的通訊軟體群組反映童男的噁心舉動。
邱姓主委得知後趕去察看,赫見童男把褲子脫下一半、仍忙著「打手槍」,邱男故意趨近細看,發現童男只是個老先生,認為應該不會有攻擊他人的舉動,所以沒加以斥責或驅趕,且童男沒戴口罩,邱男記住對方容貌後就離開,走沒多遠,與本案被害女子擦身而過。
年僅20歲出頭的被害人當時要去便道橋下騎自己的機車,由於有一小段路燈光昏暗,她沒注意身旁有露鳥怪客,剛插鑰匙還沒發動機車,冷不防遭童男從後熊抱,感覺自己胸、頸都被碰到,她嚇得放聲尖叫。
邱男與被害人交會而過後,立刻回頭但沒看見童男,以為他離開了,但走沒幾步路突然聽見被害人喊叫,他急忙折返救人,看見果然是童男熊抱被害人,童男看到救兵出現,立刻鬆手,被害人奮力掙脫,邊叫邊往外跑,童男往反方向竄入陰暗處,邱男沒追趕,先護送被害人到明亮處,再回頭幫拔機車鑰匙交還被害人,並報案追查。
童男被警方循線查獲就是露鳥怪客,將他送辦,童男矢口否認公然「打手槍」、否認非禮本案被害女子,甚至辯稱不在現場,「是警察隨便把我抓去」,童男更理直氣壯稱被害人在警局也沒指認他就是歹徒,他自認遭栽贓。
法官審理指出,被害人因事出突然、過度驚嚇,確實無法指認歹徒長相,但邱男證稱案發時清楚看見童男容貌、沒認錯人,且童男在檢方偵訊時,坦承案發時有經過現場,法官認定童男狡辯,犯行影響社會善良風氣,且遲沒和解或賠償,將他所犯公然猥褻罪與性騷擾罪各判處拘役20天、50天,合併應執行拘役60天、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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