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恭去年遭鄰居飼養的狼犬咬傷。(資料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崔子柔/綜合報導
國民黨前發言人張榮恭去年2月遭鄰居王女的狼犬攻擊,造成全身20處撕裂傷,一審原判王女拘役55天,王女不滿上訴,還反告張榮恭夫妻,二審法官則認為王女態度不佳,加重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根據判決書內容,王女去年2月13日下午4時許帶兩隻狼犬在社區散步,其中一隻「瑪莉」未繫牽繩,碰上張榮恭帶著小型犬「花花」,沒想到瑪莉立刻暴衝狂追,最後狂咬張榮恭造成20處撕裂傷。
張榮恭妻子指出,她當時在家聽到丈夫的慘叫聲,不顧自己穿著睡衣就衝下樓查看,並衝上前把壓在丈夫身上的瑪莉拉開,才成功制住攻擊,但張榮恭已滿身是傷,地上還有一灘血跡,連忙報警送醫後提告。
王女承認當時未繫牽繩,但辯稱張榮恭身上的傷可能是「花花」咬傷的。士林地院查看監視器畫面,不採信王女說詞,依過失傷害罪判王女55天,得易科罰金5.5萬元。
王女在二審期間未出庭,還反告張榮恭夫婦稱其向媒體曝光判決,造成她身心痛苦,求償55萬元遭法院駁回。二審法官則認為王女犯後態度不佳,加重判其3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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