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張姓人夫去年發現老婆外遇,怒對小王求償80萬元,不過小王出庭時卻辯稱,是因為人妻恐慌症發作,才會和她一起到摩鐵休息。(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張姓人夫去年4月發現老婆外遇一名謝姓男子,2人還多次一起前往摩鐵約會,頓覺綠光照頂,怒向謝男求償80萬元。不過謝男挨告後,卻向法官辯稱,他和人妻會一起前往摩鐵休息是因為人妻「恐慌症」發作,他基於好意急忙找摩鐵讓人妻進入休息。但高雄地院審理後不信,認為身體不適應送醫,而不是到摩鐵休息,仍判謝男須賠償人夫15萬元。
張姓人夫向法官表示,自己和老婆2人在2012年結婚,不料謝男去年4月明知道老婆為已婚之人,卻仍持續和老婆交往,更多次一起前往摩鐵約會。
張男指出,同年4月底,他在車上找到他丟失的錄音筆,剛好錄到老婆外遇的關鍵性鐵證,怒對謝男求償80萬元。
庭審時,謝男則向法官辯稱,他和人妻去年年初在網路上認識,往來僅數月,不過都只有見面吃飯並用文字抒發心情。他也強調,他和人妻之間絕對沒有性行為或其他相關親密行為。
謝男還說,至於會和人妻一起上摩鐵,主因是他前往高雄洽談生意時,因天氣炎熱需要稍事梳洗換裝,加上人妻當時因恐慌症發作,而有心悸、呼吸急促與頭部暈眩等情形,需服藥等症狀緩解,因此才會一起前往摩鐵休息3小時,過程中2人也並無任何親密行為。
不過高雄地院勘驗相關證據來看,謝男和人妻2人先是討論到「車震」話題後,就進入汽車旅館休息3小時,隨後更進一步討論到日月潭旅遊等情事。
法官指出,謝男明知人妻為已婚身分,卻仍帶著她前往摩鐵梳洗,如人妻真的因為身體不適,而有恐慌症發作等情形,也應在第一時間送往醫院,怎麼會是和人妻一起前往摩鐵休息共處?因此不採信謝男的證詞,判謝男須賠償張姓人夫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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