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煞到她狂傳下體裸照 還嗆「下次賞妳耳光」...妙齡女開吉

記者邱中岳/新北報導

新北市汐止分局接獲報案,有1名女子半年內長期被1名不知名的男子騷擾,男子透過臉書、IG等社群軟體,以傳簡訊的方式騷擾被害人,還幻想與女子交往,甚至還傳下體裸露照片給女子,最後由愛生恨更傳情緒性恐嚇字眼,「下次見面,會賞妳耳光」,女子忍無可忍報警處理。

警方調查,新北市汐止警方接獲1名30歲從事服務業的女子(化名:小花),從2021年底開始,就被1名43歲的蔡姓保全透過臉書、IG等社群軟體騷擾,男子透過軟體以及電子郵件的方式,向小花表達愛慕之情,甚至還傳不雅的下體裸照給小花。

▲▼小花不滿被騷擾又收下體裸照,最後還收到恐嚇文字,立刻決定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小花不滿被騷擾又收下體裸照,最後還收到恐嚇文字,立刻決定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蔡姓保全幻想與小花交往,且傳送交往情節給小花,但是小花置之不理,最後蔡姓保全由愛生恨,更直接寫下「下次見面,我會賞妳耳光」、「一筆帳一筆帳算清楚」等恐嚇情緒字眼,時間長達半年之久,讓小花心生畏懼,決定報警處理。

警方事後在10日持新北地檢署、地方法院核發的拘票、搜索票,前往蔡姓保全家搜索,並查扣2台手機、行動硬碟以及電腦主機等證物,訊後依照6月1日剛通過的《跟蹤騷擾防制法》、恐嚇以及《散佈猥褻物法》移送地檢署。

▲▼小花不滿被騷擾又收下體裸照,最後還收到恐嚇文字,立刻決定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小花不滿被騷擾又收下體裸照,最後還收到恐嚇文字,立刻決定報警處理。(圖/記者邱中岳翻攝)

因《跟蹤騷擾防制法》上路,也依規定開立書面告誡書並當面交付蔡嫌,若仍明知故犯,即可啟動保護令機制。汐止派出所所長林建中呼籲,民眾若遇到跟蹤騷擾等行為,應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可依據相關證據啟動刑案偵查、書面告誡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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