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黃姓男子去年7月間疑似注射過多海洛因導致中毒死亡,同行戴姓男子將遺體載至觀音區偏僻處焚燒企圖毀屍滅跡。(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黃姓男子毒品案出獄未久,去年7月間找到昔日毒友戴姓男子共同用毒,黃疑似注射海洛因過量中毒身亡,戴男擔心再度入獄,找來樓姓男子將遺體載至偏僻廢棄民宅棄屍,再潑灑汽油焚燒企圖毀屍滅跡,其中臉部被焚燒後難以辨識成「無臉屍」;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轉讓第一級毒品,判戴處有期徒刑10月,損壞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全案還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起「無臉屍」命案發生在去年7月23日,一具男屍被發現陳屍在觀音區台61線快速公路南下路邊廢棄空屋內,因臉部幾乎被焚燒殆盡難以辨識,且遺體腫脹腐爛爬滿蛆,檢警一度懷疑是凶殺命案,但事後根據指紋查出是41歲的毒品人口黃姓男子。
檢警查出,黃男生前曾與戴姓、樓姓男子一起用毒,但2人到案後否認殺害黃男,辯稱目擊黃吸毒後倒地身亡,當時因無法處理又擔心吸毒情事曝光回籠,最後才提議放火焚燒企圖滅跡。檢方調查後依毀損屍體罪嫌將2人起訴,戴更遭收押。
桃檢調查發現,根據2人對話紀錄與現場附近監視器畫面、黃男解剖報告佐證,桃檢認為,黃男身上驗出有海洛因成分,根據法醫驗屍報告指稱,黃男與戴、樓等2人共同施用海洛因毒品致死,戴、樓2人轉讓海洛因行為與黃男死亡結果之間有因果關係,桃檢偵結依藥事法轉讓禁藥致死、毀棄屍體等罪嫌將戴、樓2人提起公訴。
▲桃園市黃姓男子去年7月間疑似注射過多海洛因導致中毒死亡,同行戴姓男子將遺體載至觀音區偏僻處焚燒企圖毀屍滅跡,家屬事後於現場招魂。(資料照/熱心人士提供)
桃園地院審理時,戴男坦承犯行不諱,聲稱黃男於2021年7月22日下午5時前往戴男住處,戴轉讓重量不詳之海洛因予黃施用,黃自行以針筒注射方式施用海洛因後,躺臥於上址房內床上休息,未料,翌日清晨5時許,發現黃已無呼吸心跳,因擔憂與黃共同施用毒品犯行敗露,乃通知樓姓男子商討如何處理,2人共同基於遺棄、損壞屍體之犯意於同日上午10時許,由戴借用小貨車,與樓男至加油站購買汽油2瓶,將黃男遺體以布料包裹,搬入小貨車載至觀音區玉林路附近廢棄鐵皮屋,潑灑購買來的汽油於黃男遺體上,再以打火機點燃焚燒,以此方式損壞屍體,隨即離去等語。
法官審酌,戴男任意轉讓第一級毒品予他人,助長施用毒品行為,戕害施用者身心健康;又為遮掩其與黃男施用毒品犯行,將黃之遺體運送至人煙罕至處遺棄,再以焚燒方式損壞,讓死者難安,亦對其親屬造成莫大精神痛苦。惟念戴男坦承犯行,審結依轉讓第一級毒品,處有期徒刑10月,共同損壞屍體罪,處有期徒刑1年2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10月,本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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