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女與已婚人夫交往,還喊「寶貝老公」。(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北一名陳姓女子因為小孩的關係與葛姓男子認識,雙方發展成情侶關係,甚至還傳了婚紗、對戒的照片,還給予「寶貝老公」的稱呼,氣得葛妻提告求償。高院審理後判定,陳女需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依據判決書內容,陳女已經離婚,但因為孩子與葛男的小孩是國小同學,2人因此認識,並進一步發展成情侶關係,陳女稱呼葛男為「寶貝老公」,還傳送婚紗、對戒的照片,告知「因為愛你,所以我很珍惜這段感情」。陳女的行徑被葛妻抓包,不但沒有收斂,還出言反嗆,甚至又跟葛男外出開房間,在旅館內約會數個小時。
葛妻為此感到相當痛苦,一狀將陳女告上法院,要求100萬元賠償金。士林地院一審後則判定,陳女需賠償葛妻80萬元。
陳女對此感到不服,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審理後依照2人的學歷、地位、經濟能力等,撤銷原判決,改判陳女需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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