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吳姓高中生不滿女友被約,拿女友手機,以女友IG傳訊把情敵葉男騙到住處,將葉男打到滿頭是血後,洗劫財物還恫嚇要斷他手腳。(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記者郭玗潔/台南報導
新北一吳姓高中生不滿葉姓男子約女友出門,先拿女友手機傳訊息將葉男約到女友住處,再趁女友和葉男獨處時,衝進去用球棒將人打到頭破血流,並洗劫葉男身上手機、金項鍊等財物,恐嚇葉男再靠近女友就「斷他手腳」,經葉男事後報警,新北地院依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吳男徒刑3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吳姓高中生於今年1月5日凌晨4時許,聽到一葉姓男子打電話約女友外出,心生不滿,隨即拿女友手機,用女友的IG帳號約葉男來租屋套房見面。
葉男見心儀女生竟半夜邀他到住處,心中大喜,1個半小時後就衝來赴約,吳男隨即叫女友下樓帶葉男進房,等女友和葉男獨處一陣,吳男夥同友人衝進房中,質問葉男為何在自己女友房內,隨後拿起球棒猛打葉男的頭部和身體,把葉男打得頭破血流,只能求饒。
吳男再拿出房內菜刀,恫嚇葉男要是再敢騷擾女友,就要「斷手還是斷腳」,並強迫他交出iPhone 12手機、皮夾;見葉男滿身是血,吳男命令他脫衣清理,又趁機拿走他脖子上一條價值8萬元的金項鍊,警告葉男不得報警後,直到清晨6點才放人離去。
葉男驚恐騎機車奔離現場,到超商打電話向父親求救,父親連忙趕來將兒子送醫治療並報警。警方於同日下午至吳男女友住處查獲吳男及球棒等作案工具,以及葉男留有血跡的外套和金項鍊等財物,檢察官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吳男。
經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吳男僅因一時不滿葉男與女友糾纏,就誘騙葉男到場施以暴力,並恫嚇強取財物,審酌吳男尚未成年,還在高中就學,犯後已和被害人達成民事賠償,依犯攜帶兇器強盜罪,處3年6月,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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