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大生性侵女同學害懷孕,遭重判4年8個月並要賠償20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市某大學林姓男學生與同社團的女學生小文(化名)、杜姓、梁姓同學參加社團活動飲酒後,共同借住在小文租屋處,但林男竟趁小文熟睡溜進房間,強壓到她身上並不顧反抗性侵得逞,事後小文告知林男意外懷孕,林男驚訝直說「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女方報警提告,一審法院判林男徒刑4年8個月,小文另提損害賠償200萬元,法院也判准同意。
判決書指出,林男、小文、杜姓、梁姓同學為高雄某大學同一社團的成員,2020年6月6日晚間共同參加社團聚餐後,因為都有喝酒,林男、杜姓同學住處較遠,說好借住在小文與梁的共同租屋處。
但林男趁大家睡著時,偷偷溜進小文房間,將房門反鎖,爬上床壓在小文身上,小文驚叫「不要鬧了」,杜聽見聲音敲房門關心,林還躺回地上裝睡,杜叫他回原處與其他人一起睡,林繼續裝睡不予回應,杜只好先離開房間。
而林男等到小文熟睡時,再度爬上床強脫小文褲子,她驚醒質問「幹甚麼」並且哭泣反抗,林男仍強制性侵得逞。
事後小文不敢跟別人說,在看完醫生後才傳訊息向林告知「我懷孕了」,林還訝異回覆「怎麼可能」、「我有停下來,才剛開始不是嗎」、「我發現你是真的不要時,我就停了」,還一直關心小文身體狀況「遲了多久發現的」、「那妳有做了什麼了嗎?發現5 週半之後?」、「我儘量想辦法協助妳調養身心好嗎,我想盡辦法彌補妳」,並反覆表示歉意。
小文事後報警,林男在受警方偵訊時矢口否認性侵小文,但根據2人對話截圖,小文說過「為什麼我哭喊著不要了,你卻沒有放過我」,林則回「對不起」,而不是否認;在林得知懷孕後也回覆「我知道很不該,真心後悔」、「我並不是說後悔讓妳懷孕,而是發生這整件事」,顯見有發生關係的事實,不然不會有這些反應跟對話,高雄地方法院因此認定林男犯罪屬實,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8個月。
此外,小文還另提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要求林男賠償200萬元,林男在庭審時為表達歉意,同意全部請求,法院判賠2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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