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灣《蘋果日報》本月8日發出聲明,已完成與新東家交接,該交易傳出為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賢與香港商人黃浩共同出資收購。對此,民間團體「經濟民主連合」認為,此交易案已違反去年文化部已發函給台蘋的2項處分,且違法傳輸個資最大嫌疑人為執行長吳玉愛與財務長諶鑽鑫,因此13日赴士林地檢署遞狀告發,請求檢察官偵辦,毋枉毋縱。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赴士林地檢署告發《蘋果日報》違法傳輸個資 。(圖/記者黃宥寧攝)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表示,該交易首應究明賣方是誰拍板決定交易對象與條件,鑑於:(1)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全體董事於去年已全部辭職,(2)台灣分公司經理葉一堅去年亦辭去分公司經理職務,(3)蘋果新聞網執行長吳玉愛曾向工會表達她並非負責人,沒有權力決定裁員與交易;因此,邏輯上唯一的可能是由香港法院指派之清盤人譚競正、文景城代表賣方拍板決定。
▼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按鈴申告 。(圖/經濟民主聯合提供)
賴中強強調,我國政府至今並未核准香港法院指派的清盤人譚競正、文景城入境執行清盤人職務,唯一可能的賣方交易拍板人譚競正、文景城,要在不入境台灣的情況下,完成金額高達15億元跨國併購案的標的現況確認、談判、簽約,甚至在6月8日「已完成交接」,不可能不涉及員工薪資清冊、資料庫清單與債權人債務人名冊等個人資料。
▼經濟民主連合告發《蘋果日報》,違法傳輸個資 。(圖/記者黃宥寧攝)
研究員歐栩韶也指出,佔7成港籍黃浩前次收購壹週刊交易時,曾有「空手到」的前科,鉅額併購交易未準備自籌資金,簽約後還在籌資,顯可疑黃浩也只是人頭,將來背後資金由中資支應的可能性相當高。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許冠澤提出,蘋果交易無論哪一種方式勢必都會進到經濟部審理,呼籲經濟部要以「中資有無重大影響力」來判斷買方是否為中資,千萬莫再以尹啟銘時代「中資有無控制力」或「中資持股超過30%」為判斷,避免讓中資以「多層持股」等方式玩弄數字遊戲。
針對「經濟民主連合」所告發,《蘋果新聞網》隨即提出二點回應:
一、《蘋果新聞網》並無提供任何員工個人資料予買家或將其傳輸至境外,對於「經濟民主連合」團體此等帶有特定預設立場及憑空影射之指控,《蘋果新聞網》予以駁斥。
二、《蘋果新聞網》對於交易部分,必將顧及台灣分公司員工權益,並以尊重員工之個人意願,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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