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人燙髮竟被燒傷頭皮起水泡,飽受30天不能洗頭與平躺之苦。(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一位張姓婦人4年前讓張姓設計師為她剪髮燙髮,不料燒傷頭皮起水泡、治療期間有30天不能平躺與洗頭,張婦怒告張男和劉姓僱主連帶索賠20萬元,張男否認有疏失,被判刑定讞後避不見面,一審判張男與劉男連帶賠償5萬元,張婦上訴堅持再索賠看護費3萬6000元及精神慰撫3萬元,二審認定張婦傷勢未達須專人照護程度,駁回她的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確定。
判決指出,張婦於2018年12月20日上午,由女兒陪同到三重區一家美髮店洗剪燙,全程由時任店長的美髮設計師張聖義服務,張婦上髮捲電燙沒多久,就喊頭皮很燙、會痛,張男關機檢查認為沒事,重新開機完成燙髮並做護髮,但張婦頻說頭皮痛得受不了,直接去中醫診所就醫,發現竟然類似燒傷。
張婦趕緊再到新北市立聯合醫院檢查,確認頭皮遭二度燒傷3X3公分且起水泡、引發頭頂刺激性皮膚炎。張婦怒告張男業務過失傷害,並主張聽從醫囑,治療期間30天不能洗頭,加上非常不舒服、無法平躺,靠女兒充當看護照顧她30天,另提告要求張男與劉姓僱主連帶賠償看護費與精神慰撫共20萬元。
張男堅稱當時為張婦做「溫塑燙」、屬於低溫燙髮方式,還覆蓋2層羊毛氈材質的隔熱墊保護張婦頭皮,用手觸摸可以接受,張男更推稱張婦的女兒在場堅持完成燙髮,他依自身專業判斷張婦頭皮與髮質沒問題,自認沒過失。
坊間所用「溫塑燙」通常控制溫度在攝氏90度到110度之間,不高於攝氏130度,較不傷髮質。不過張婦女兒出庭反駁指出,張男當時所用的是「熱塑燙」。據悉,「熱塑燙」可維持較久的燙髮效果,但使用溫度高於攝氏150度,較傷髮質。
刑案法官指張男的助理證稱,張男為張婦燙髮前,沒細問張婦髮質與頭皮狀況,但張婦年紀大,頭皮確實可能會有角質層變薄、易受藥水刺激或對溫度敏感等狀況,刑案法官據此認定張男有疏忽,依業務過失傷害罪判他拘役20天定讞,張男從此避不見面,在求償案不出庭也沒答辯。
劉男在求償案辯稱跟張男同為薪水族、不是僱主,法官查明劉男加盟美髮連鎖品牌獨資經營,公司登記和報稅紀錄證明他確實是張男的僱主,但張婦傷勢未達須請看護照顧程度,一審僅判劉男、美髮店與張男須連帶賠償張婦精神慰撫5萬元。
張婦上訴認為賠太少,堅持再索討看護費3萬6000元外加精神慰撫3萬元。新北地院二審仍舊認為張婦頭皮傷勢,並無「需有專人照護」的必要,且衡量雙方經濟狀況後,認定賠償精神慰撫5萬元已足夠,據此駁回張婦上訴,維持一審判決確定。劉男繼續經營該店至今,網路評價逾400則,平均4.9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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