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人妻偷吃男同事,傳私密照給小王辯稱「傳錯」遭打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台北一名人妻偷吃林姓同事,還傳內衣私密照給林男,被對方老婆提告後,人妻辯稱因為林男與她丈夫的姓名只差一個字,她才不小心傳錯訊息,但法官並不採信,人妻不只要賠償20萬元,和丈夫也因此事離婚。
判決書指出,這名人妻為某大學職員,去年出軌林姓同事,於8月間以Line傳送「我好愛你」,及僅穿內衣的私密照等親密訊息給林男,林男在訊息中也表示對人妻有「雙手臂攤開還不夠形容的愛」。人妻的丈夫發現老婆偷吃後,對林男提告,林男的妻子收到林男的起訴狀,才發現丈夫外遇,也向人妻提告。
人妻辯稱,她不知道林男已婚,被林男追求蒙騙才和他交往,知道他已婚就斷絕來往,會傳那些訊息給林男,是因為自己的老公也姓林,名字只跟林男差一個字,導致她要傳給老公卻傳錯人,發現後就把訊息收回了。
不過法官勘驗人妻與林男的對話,自2020年4月開始,雙方即有逾越朋友交往之對話,人妻被丈夫發現外遇時,也曾簽悔過書,承認她5月與林男開始交往,並在學校附近的旅館發生關係,請求丈夫原諒,法官認為,2人已逾越與一般朋友交往份際,有男女交往關係,並曾發生性行為,判人妻應賠償林男老婆20萬元。
此外,人妻的丈夫也向法院訴請離婚,表示這不是人妻第一次發生婚外情,且事發後也無積極修補婚姻的舉動,經士林地院審理,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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