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妹告性騷擾 按摩師開庭還原姿勢「差9公分」判無罪

▲▼按摩,馬殺雞。(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小美指控江姓按摩師性騷擾,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鄒鎮宇/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去按摩時,認為江姓按摩師幫她按摩背部時,故意將生殖器放在她身上,立刻叫來男友哭訴並提告性騷擾。對此,法官還原測量小美臀部的寬度及厚度,再比對江男當時的姿勢,發現江男的生殖器要碰到小美還差9公分,因此判江男無罪,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美2019年11月9日凌晨5時42分到新竹某按摩旅館消費,卻在進行背部及腰部間的按摩時,感覺江男坐在她身上,甚至有感覺一個東西頂著她,懷疑是江男的鼠蹊部,因此立刻說要上廁所,並打電話給男友求救。

小美指控,從來沒有遇過按摩師會坐或跪在臀部上方按摩,因此感覺有異狀後立刻叫男友到場。對此,小美男友證稱,女友的確害怕到一直發抖,當下還有哭出來。

然而,小美證稱,她感覺到江男有東西碰到她的臀部,「我覺得介於有一個東西跟一點重量的感覺,但不是全部的重量」,並懷疑是江男的鼠蹊部碰到,不過沒有直接證據。

▲▼按摩,推拿,按摩師,推拿師。(圖/Pixabay)

▲法官當庭還原按摩姿勢,認為江男鼠蹊部難以碰到小美的臀部,圖與本文無關。(示意圖/Pixabay)

江男否認有性騷擾;他辯稱,他當時幫小美進行背部、腰部按摩時,採取跨過顧客的高跪姿,並沒有跨坐,且當下是以手去推小美背部到脖這段的肌肉,「我沒有用手肘,是先用手指再用手掌去推」。

一審法官當庭勘驗,先測量小美的臀部寬度為32公分,厚度為19公分,但江男以高跪姿時,右腳膝蓋至左腳腳掌間的距離為32公分,胯下到地面的距離為28公分;因此,28公分減去小美臀部的19公分高,等於還有9公分的差距,無法碰到小美的臀部,且小美無積極證據證明江男有罪,因此一審判江無罪。

案經上述,二審高等法院認為,坊間按摩種類、方式、手法各有不同,而無論中式、泰式或印尼峇里島按摩,按摩師傅以高跪姿、單腳跪姿或跪坐姿跨過顧客之身體,為顧客從事背部、腰部按摩服務,均屬常見,且小美無積極證據,難以高跪姿就判定江男有罪,因此駁回,維持一審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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