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誤認性侵犯打成豬頭 控警竟讓施暴者「自行前往派出所」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吳姓男子日前赴便利商店購物,竟無故遭黃姓男子等5人圍毆成傷、指其為「強姦犯」,吳男則頻頻喊冤道「認錯人了」;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隔開雙方,先將吳男載返派出所以避免私刑正義,吳男爾後也向黃男等人提告傷害、恐嚇,警方通知幾名嫌犯到案說明後,另依妨害秩序罪移送法辦。

▲埔里男子疑遭人誤認罪犯毆打成傷,事後提告。(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社團,下同)

▲埔里男子疑遭人誤認罪犯毆打成傷,事後提告。(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社團,下同)

埔里警分局指出,12日凌晨1時21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指捉到「現行犯」,請警方到場處理,勤務中心立即調派轄區愛蘭派出所警員於7分鐘後趕到現場;員警到場後見5名男子包圍1名男子,並持續叫囂「強姦犯」等語,被包圍之男子向對方表示「認錯人了」,員警立即上前隔開雙方,並要雙方冷靜。

警方指出,處理員警於現場初步檢視,吳姓男子身上多處擦挫傷,所幸意識清楚,但因現場黃男等多人持續情緒激憤、均聲稱吳為「現行犯」,且吳男當場未向警方表示意見及反駁,因此示意吳男蹲下並出示證件,並經其同意後與警方返回派出所,以避免衝突場面擴大和進一步釐清案情;另黃男等當事人經現場查登資料後,員警也一併請其至派出所說明。

▲埔里男子稱無端遭人毆打,警方依法偵辦。(圖/翻攝「爆料公社二社」臉書社團)

不過自稱是吳男哥哥的網友於14日深夜上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社團,PO出2張吳男遭毆、眼窩瘀青和臉頰血痕的照片,痛批警方到場後就叫其弟「跍咧(台語『蹲下』)!」卻未先幫忙叫救護車,隨後用巡邏車把他載回派出所,卻以「深夜警力不足」為由,讓該群施暴者自行前往派出所,明顯處置不公,也聲稱一定向對方提告。

警方解釋,當時於返所途中,員警曾主動詢問吳男傷勢是否需先至醫院包紮,吳男僅回應請警方聯繫親友;抵達派出所後,員警即致電119派救護人員前來、到場包紮傷口後,又再次詢問吳男是否要到醫院,吳男才首肯並由119人員送醫治療、留院觀察及休養,且於當天凌晨2時許、上午11時許,員警、副所長先後前往醫院瞭解其傷勢,或致電關懷及詢問吳男是否提告。

警方表示,由於雙方說法分歧,除持續調閱現場周邊監視影像,以釐清案情,吳男也已於同日晚間前往派出所製作筆錄,並向對方提告傷害、恐嚇罪;經通知涉案人到案說明後,除吳男所提告之傷害及恐嚇罪,也會依刑法妨害秩序罪,一併移送南投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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