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跟蹤騷擾法》6月上路,35歲印尼籍男子,不甘與36歲印尼籍前女子分手,他在臉書多次發佈女方私密照,要脅復合,女方心生畏懼報案,警方、移民署合力逮人,並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將男子送辦。
▲▼35歲印尼籍男子(上圖右)《臉書》多次發佈前女友私密照,遭送辦。(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今年6月10日,36歲印尼籍女子,向警方指稱遭35歲印尼籍前男友,於5月份起,在臉書通訊軟體散布她私密照多次,並威脅復合,不從將持續散佈私密照,造成被害她心生畏懼。
警方獲報後,除聯繫移民署宜蘭專勤隊協助外,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辦,並在檢察官指揮下,向宜蘭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於13日15時會同移民署宜蘭專勤隊,前往涉案男子工作處執行搜索,並查扣行動電話1支,同時依跟蹤騷擾防治法送達告誡書予男子,全案並依跟蹤騷擾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刑法妨害秘密及恐嚇等罪嫌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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