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防疫旅館「自主防疫者」外出 需出示「2日內快篩陰性證明」

▲▼指揮中心5/20記者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說明。(圖/指揮中心提供)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圖/指揮中心提供)

記者趙于婷/台北報導

台灣目前實施入境3+4檢疫措施,後續4天自主防疫期間可有條件出門,針對住在防疫旅館的民眾,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表示,居家檢疫或居隔者在自主防疫期間,如需要外出,必須向防疫旅館業者出示其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及身分證明等文件後,才能出入防疫旅宿。

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工作人員得於以入住須知、廣播或房間内張貼文宣等方式,提醒受管制對象,另外,考量自主防疫期間仍可能具傳染風險,當必要外出事由已完成後應速返回防疫旅宿。羅一鈞也提醒,若自主防疫者外出未歸,防疫旅宿業者可在其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以利地方政府後續查處。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羅一鈞提醒,包括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或進行商務履約上班、參訪、演講、開會才可在自主管理期間外出,且應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全程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

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仍以同一地點為原則,若有必要變換地點,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地方政府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才能變更地點,並以1次為限。如入境者檢疫處所為自宅或親友住所,仍須以「1人1戶」為原則,未符合者則入住防疫旅館。

▲▼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圖/指揮中心提供)

▲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圖/指揮中心提供)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