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監察院16日表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前局長施國隆任用已列為廉政風險人員的蕭銘彬辦理採購業務,造成公帑損失超過1400萬元,蕭銘彬更收受賄賂857萬元,有損官箴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委員葉宜津、王美玉、賴鼎銘、蕭自佑提案彈劾施國隆、蕭銘彬,並且糾正文化資產局。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說明,我國為達成2025年非核家園目標,發展綠能產業,離岸風力發電為政府大力推動政策之一,相關部會都積極配合中央政策,然而《水下文化資產保存法》2015年12月公布施行後,離岸風電開發商在環評前,需將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報告送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審查。
監察院指出,蕭銘彬利用辦理水下儀器採購案、雲端火災預警採購案,向廠商期約、收受賄賂,更透過向離岸風電開發商推薦廠商,撰寫水下文化資產調查報告,賺取報酬並從中獲取賄賂。
監察院再指,施國隆明知蕭銘彬遭檢舉,已列為廉政風險人員進行列管,仍將其調回主辦採購事務,且該等採購均由施國隆核定,造成超過新台幣1400萬元公帑的損失等情。
監察院表示,經過葉宜津、王美玉、賴鼎銘、蕭自佑調查相關事證後,確實已經嚴重敗壞國家文官及政府形象,核有重大違失,提案彈劾,監察院彈劾審查會7日審查全數通過彈劾,已經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16日通過調查報告,提案糾正文資局。
糾正案文指出,文資局限期風場開發商需在2週內,函送水下文資調查報告審查在先,其水下文化資產審查專案小組,又自行決定8家優先輔導的風場,排除其餘14家未列入者,進入下次會議審議之權利在後,導致有心人可上下其手牟利。
糾正案文說明,文資局承辦單位又將未列入優先輔導的風場,排入會議審查,顯示優先輔導機制流於恣意,凸顯承辦單位掌有調查報告是否排入會議的生殺大權,都使政府大力推動離岸風電的政策嚴重受挫,核有違失。
糾正案文表示,文資局未依審議會決議,詳細評估並進行管理維護計畫,也沒有衡量實際需求,就辦理水下儀器設備的採購程序,對於細項規格及單價金額都沒有善盡訪商事宜進行審查,漏未察覺預算浮編高達近4成,任由承辦單位簽辦招標,導致公帑損失。
糾正案文還說,決標金額達830萬餘元的多波束聲納(MB),交貨迄今都還沒使用,而且已經在文資局倉庫閒置4年6個月等,都核有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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