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苑科大未如期存5千萬遭罰50萬 最快月底解散董事會

▲▼高苑科大。(圖/摘自高苑科大臉書)

▲高苑科大董事會未如期設專戶存入5千萬元,已遭教育部裁罰50萬元。(圖/摘自高苑科大臉書)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高苑科大在5月遭踢爆菲律賓生黑工案,教育部將該校列為專案輔導學校,由於高苑科大董事會未如期在五月底設專戶存入5000萬元,教育部已經發文裁罰董事長50萬元,而且截至今(16日)仍未入帳,教育部指出,若董事會在6月30日仍未依規定捐資,教育部將依私校法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高苑科大負面新聞頻傳,上月初被立委范雲踢爆,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菲律賓學生淪為學工,教育部查出學生有超時工作狀況,而校方竟要學生謊稱工時合法,屬於不當作為,教育部列為重大行政缺失,並確認高苑科大經由仲介辦理菲律賓學生招生,嚴重損及學生權益,納入私校獎補助扣減重要參據,並將該校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從111學年度起禁止招收境外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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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高苑科大在今年2月底改組董事會,教育部讓新董事會分期捐資,但3日14日到期時,董事會承諾的3000萬元沒有到位,高苑科大因而被列專案輔導學校;教育部發文給高苑科大董事會,要求5月28日前設專戶並存入5000萬元,否則依「私立學校法」規定,以造成校務無法正常運作為由,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不過,根據《ETtoday新聞雲》向教育部詢問,證實高苑科大董事會未如期在5月底設專戶存入5000萬元,所以教育部已在上週五(10日)發文裁罰董事長50萬元,而且到今天為止,仍未入帳。

▲▼ 教育部大門。(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高苑科大董事會若未在6月底完成捐資,將解除全體董事職務。(圖/記者許敏溶攝)

教育部指出,同樣在上週五發文,要求高苑科大董事會要在20日內捐資,若董事會在6月30日仍未捐資,教育部將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後,向法院聲請解除全體董事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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