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師罰小一生跳150下 道歉保工作...人本怒:打到重傷才解聘?

▲▼ 霸凌,男生,難過。(圖/PEXELS)

▲台中一所國小傳出學童遭惡師體罰。(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國小陳姓女老師遭檢舉對一年級學童不當管教,體罰學童上下跳、打手心,甚至威脅動作慢學童、帶頭霸凌,經校方調查確定有此事,社會局以違反兒少法公開陳師姓名並裁罰,但最後校方僅以記過3次當作處分,人本教育基金會怒批學校敷衍了事,認為是否沒有重傷就不用解聘,表示應以教師法第15條解聘。


據了解,陳師因為小一學童動作慢或是調皮,竟要求雙手伸直上下跳150下,或是對吃飯動作比較慢學生,語帶威脅說「吃飯比我慢就去吃雙面膠」、責罵「可以不要當笨蛋嗎」,甚至會要求全班讀秒催促動作慢的學童,還要他向全班道歉,也會因為某些學童吵鬧,連坐處罰全班。事件曝光是因為某學童倒退下樓梯,陳師要求再「示範」一次並且錄下傳給家長,家長認為陳師處理不妥,一問才知道有這麼多不當管教行為。

▲▼台中傳出惡師體罰小一生,卻無遭到解聘。(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台中惡師體罰小一生卻無遭到解聘,人本認為應該依法解聘。(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人本教育基金會認為應該解聘陳師,但學校卻敷衍了事,竟因為陳師有跟家長協調,獲得家長諒解,最後以記過3次當作處分,但人本認為,全案經過校事會議確認陳師有嚴重體罰,霸凌因應小組也認定陳師對多名學生霸凌成立,社會局以兒少法裁罰甚至有公開陳師姓名,應依法解聘。

人本5月函文抗議後,校方才再開教評會,但最終仍認定陳師沒有停聘以及解聘之必要。讓人本怒批,是不是沒把孩子打到身受重傷,老師就可以安然無事?認為應依照教師法第15條解聘陳師,並呼籲「學生不應因為走進校門就失去人權,老師更不應因為踏入校園得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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