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沛辰/綜合報導
新竹縣一名網友抱怨,台電今年3月要在竹東鎮五豐街一處巷口施工,但一位女車主長期占用臨停,又拒絕移車,時間一拖就是3個月,如今台電打算再次動工,又遇到同樣情況,讓她不禁感嘆「竹東允許這樣的現象存在?公權力不彰?」對此,女車主無奈表示,停放的位置是馬路,警察也認為沒違規,「最好直接劃紅線」。
原PO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指出,紅色自小客車長期佔用竹東鎮五豐街48巷巷口馬路,甚至當成「自家停車位」使用。今年3月,台電公告要施工,女車主竟打電話對台電喊「不要施工,我不會配合移車!」
原PO表示,當時台電包商不得已,加上竹東沒有拖吊車、拖吊場,只好暫緩施工,怎料近日再次張貼動工公告,竟又遭女車主拒絕,無論如何溝通都沒用,讓她看了不禁搖頭,「這是公權力不彰?竹東可允許此現象存在?她停車處不是她的私人產權。」
許多網友看完紛紛留言,「申請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這樣最快」、「應申請路權,有了路權就可以請警察使用公權力移車」、「不推行車庫法,永遠會有這種事情發生」、「這種天氣,雞蛋很快就起效用了」、「堆高機是對付這種人的好幫手,請記得做好防護,錄影存證」、「車主的後台可能很硬喔!」
▲台電包商今年3月施工無果,怎料近期二度公告又遭女車主拒絕。(圖/爆料公社)
針對此事件,《東森新媒體ETtoday》記者致電女車主,對方表示,那是一塊畸零地,她將車子停放在那個位置已經1、20年了,對方某天突然說買下那間屋子,要把周圍做成停車場,原本的變電箱也要拆除,設置在其他地方,因此要她將車子移開。
不過,女車主認為自己沒有妨礙到其他人,而且停放的位置是馬路,並沒有占用到那塊畸零地,且爆料者告附近住戶很多次,但法院都不起訴。女車主透露,台電的人員有找過她,但現在還在打官司,判決都還沒有下來,就叫她把車子移開,讓她很不服。
女車主提到,爆料者為了要她把車子移走,報警找警察來處理,警察則認為車子是停在馬路上,而且該地區沒有畫線,因此「不算違規」。她也強調,絕對沒有嗆台電,「只是跟台電說這件事有官司糾紛」,碰到這樣的狀況她也很無奈,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畫紅線,大家都不要停」,如果畫紅線,她一定配合把車移走。
▼女車主違停位置。(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新竹網友爆料,一名女車主長期占用路邊車位,得知台電要施工,竟打電話嗆聲「絕不移車」。(圖/爆料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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