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男和老婆原計畫生第三胎,未料老婆懷上後,竟堅持打掉;他察覺有異跟蹤老婆,卻發現老婆和小王共乘機車,甜蜜摟腰。(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林冠吟/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蘇姓男子和老婆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2人計畫在2020年間再生育第3名子女,不料老婆懷上後,卻執意打掉,流產後更以要空間、自由等為由,搬出住處,因而讓蘇男察覺有異,在老婆租屋處附近跟蹤埋伏,竟被他發現老婆和藍姓男子2人共乘機車,並有親密摸大腿、摟腰等行為,瞬間綠炸,怒對藍男提告求償100萬元。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藍男須賠償蘇男10萬元。
蘇姓人夫向法官痛訴,他和老婆2人在2015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生活幸福美滿,2人更計畫準備生育第3名子女。孰知,老婆從去年開始便抗拒和他一起出遊,卻時常在假日和「友人」一起出遊,並拒絕透露友人姓名;而去年年中老婆懷上第三胎後,還堅持實施流產,等老婆結束流產手術後,更以要空間和自由等理由,硬是搬出住處和他分居,他無奈之下也只好配合老婆。
蘇男表示,老婆搬出去後,先是宣稱她和2名女同事一起在外租屋,還拒絕告訴他租屋處的地址,直到他事後查看老婆的行車紀錄器,竟發現老婆在搬家前一天,和一名男子同行。
而今年過年,老婆只有在大年初二的時候短暫返家探望子女,隨即匆匆離開要和友人出遊,讓疑心頓生的蘇男終於忍無可忍,便依著行車紀錄器的路線紀錄,在大年初三的時候順利找到老婆的租屋處,蹲守在附近。
這一次,他終於有了新發現。他發現,老婆竟和一名26歲的藍姓男子一起走出租屋處,2人還共騎一輛機車,更有摟腰、摸大腿等親密動作,甚至還在用完餐後一起返回租屋處,儼然已經同居,讓他瞬覺綠光罩頂。事後,他怒向老婆質問外遇一事,未料老婆竟反過來要求和他離婚,讓他氣炸,怒對藍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庭審時,藍男則辯稱,他和蘇男老婆並沒有同居,且2人交往分際也並未有逾越行為;至於2人會有「親密行為」,也是因為蘇男老婆小產後身體虛弱,他才會出手攙扶,並非是摸大腿。
屏東地院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從畫面中來看,人妻坐上藍男機車時,先是扶著藍男的上臂,而藍男則扶握人妻光滑的大腿,人妻坐上機車後,更有以手環抱藍男的腰際等事實。
法官指出,大年初三,藍男卻和人妻於親友團聚的年假期間,單獨相約外出用餐,彼此衣著輕便,更屢有肢體接觸、肌膚相親之舉,足以認定2人互動親暱,藍男顯然不知與人妻避嫌,足以妨害蘇男婚姻共同生活之圓滿。
至於2人是否有同居一事,則因無確切證據指出人妻已確實與藍男同居,因此僅對2人交往分際逾越部分,判處藍男應賠償蘇男10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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