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一名女子婉拒前同事示愛後,仍遭尾隨返家,心生恐懼向警方報案。(圖/示意圖,非此案當事人/記者蔡佩旻攝)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在6月1日正式施行後,雲林縣警察局至今(20)日已受理6案件,除了通訊騷擾外,另有接獲一起前夫潛入離婚妻臥室內裝設針孔攝影機,以及另一起女子跟蹤尾隨愛慕的女被害人返家案,雲林警方依法函送上述2案中的1男1女,其餘相關案件仍待偵查。
雲林縣警察局婦幼隊統計,本月1日至今中午12時止,雲林縣警察局受理6件跟騷法案件,西螺警分局和北港警分局各2件,斗六警分局和斗南警分局各1件,另外通訊騷擾有4件占多數,監視觀察和尾隨則次之。
雲林縣警察局婦幼警察隊長吳憲政表示,其中一案係為一對離婚夫妻仍同住個屋簷下,但男子趁機潛入前妻的房間內裝設針孔攝影機被前妻發現,前妻憤而報警,該案除了違反跟騷法亦另涉犯妨害秘密罪。
▲上圖為針孔偷拍示意照。(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另一案件為,有2名女子與曾為同事關係,其中一名女子向女被害人表達愛慕後遭拒,但示愛女子未因此放棄求愛,除了多次到女被害人的工作地點站崗等待之外,更騎機車尾隨女被害人返家,令女被害人感到恐懼壓力並且已嚴重影響到生活,因害怕而向警方報案。
婦幼警察隊長吳憲政指出,跟蹤騷擾罪屬告訴乃論,警方目前受理6件,開出6張告誡書,其中2件函送法辦,另外4件偵辦中。雲林縣警察局呼籲,被害人要勇於報案、捍衛自身權益,如遇危險即採取自我保護措施,「冷靜應對尋求協助」、「蒐集相關證據記錄過程」,「提升自我防衛意識」、「避免正面接觸」,警方絕對嚴正執法,防制性別暴力。
【其他新聞】
►獨/讓家鄉味在雲林飄香 道地重慶辣子雞、乾鍋蝦椒麻驚現小餐館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