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女師性霸凌!辱國中生「陽痿+一輩子處男」 教育局出重手

▲林姓教師恐嚇學生「不會讓你們好過」,並且在黑版上寫下已委任律師。(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林姓教師恐嚇學生「不會讓你們好過」,並且在黑版上寫下已委任律師。(圖/人本教育基金會提供)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名國中林姓女教師遭學生投訴,多次於課堂上言語羞辱男同學,像是「搞不好第一個陽痿就是你」、「你一輩子都會是處男」等語,然而案經教育部、高市教育局知悉後,校方才進行性平通報,最後以無人檢舉為由不受理便結案。而林姓女老師知道自己被投訴後,還恐嚇學生「我不會讓你們好過,小小年紀有心機,真是不可取」,揚言一定找出是誰去投訴。人本教育基金會也要求校方性別會退回教評會重新議處,並追究林姓教師、校長失職責任。

鳳山區一所國中的林姓科任女老師遭投訴,於課堂談及藻礁時,有學生剛好發出聲響,便大罵「藻礁有什麼好笑的?我不管你是要口交、肛交、乳交,什麼交…」,並多次羞辱男學生「搞不好第一個陽痿的就是你」、「你一輩子都會是處男」、「你可能是所有人之中,第一個硬不起來的」;也曾因細故罵「你們一點教養都沒有」、「你們父母沒有把你們教好,就丟來學校」。學生們不甘受辱,多方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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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教育基金會指出,教育部知悉後,於去年11月初通知該所國中,然而學校只回覆「林老師自述沒有說過有關言語侮辱學生及父母…只有極少數學生說老師上課講話太快、有時會罵人。已通知林老師注意用語措詞」。高雄市教育局知悉後,於11月中要求學校通報,學校這才依法進行性平通報,沒想到通報之後,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卻以「無人申請或檢舉」為由,決議「不受理」便草草結案。

▲▼上課示意圖。(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林姓女教師自知被投訴,便恐嚇學生一定找出是誰。(圖/翻攝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人本也控訴,林姓教師知道自己被投訴後,便在課堂表示「我不會再講話了,黑板上抄過了就算我有教過了」、「給你們五分鐘抄,我不會再檢查了,干我屁事,這是我對你們所講的最後一句話」。整堂課講課時間不到5分鐘,其餘時間都在寫板書,還多次恐嚇威脅「說謊的人我一定會找出來是誰」、「我不會讓你們好過,小小年紀這麼有心機,真是不可取」、「歡迎再去市政府,把這個也投訴,我會發函給教育局,我連教育局一起告,這叫栽贓」,並在教室黑板書寫「已委任律師。不是林○○說的話,不要硬塞在她的嘴巴做作偽證,將以法律行動回擊」。

人本指出,今年4月,學校性平會調查認定林姓教師罵學生「陽痿」、「處男」、「硬不起來」等都成立性霸凌,並稱「林老師之言行舉止多為全班學生所共見共聞,其造成之負面影響不可謂不大,輔以林老師受訪時全盤否認,犯後態度不佳,甚於學生向外界反應後,因而對學生有不當言行」等等,但未做出「情節重大」的認定,甚至僅建議予以申誡處分即可。

▲▼排擠/失落/低潮/孤單/煩惱/霸凌(示意圖/Andrew E Weber,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林姓女老師於課堂上取笑男同學性功能有問題。(示意圖/Andrew E Weber,取自免費圖庫stocksnap)

人本痛斥,女老師當眾羞辱不同的男學生、取笑其性功能有問題,且犯後態度惡劣,為什麼不屬於情節重大?學校根據性平會決議召開考核會,並以7:1的投票結果決議不懲處林老師;然而,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除非性霸凌情節屬輕微,否則最輕應予記過,最重可予以解聘,而本案並未被認定屬於「情節輕微」,所以考核會做出「不懲處」決議,已經明顯違法。

人本指出,學校未在知悉的第一時間進行性平通報,而是等到教育局於一週後提出要求時才通報,顯然違反《性別平等教育法》於知悉24小時內必須通報的規定。根據性平調查報告也明確指出,調查小組曾向學校表示,除性霸凌言語外,林老師的其他言行,例如「你們一點教養都沒有」、「你們父母沒有把你們教好,就丟來學校」、「我不會讓你們好過」等非屬性平會權責,建議另行啟動「校事會議」調查處理,未料卻遭到林姓校長拒絕,認為不需要這麼麻煩。

人本也呼籲,請該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重新考量性霸凌案受害人數、公眾性、對學生的身心傷害程度,以及林老師的犯後態度等等,將本案歸屬為「情節重大」,並交由教評會重新議處。另也請高雄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盡速查明青年國中延遲通報性平事件情事,並依法裁罰。

另外,請高雄市教育局退回該所國中考核會決議、不予備查,並督導學校另為適法處分。要求林姓校長立即啟動校事會議,以調查林老師羞辱學生、不當管教和教學不力等情事。追究林姓校長綜理校務之各項違法失職責任,未查明前應不准其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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