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李姓男子打籃球進攻上籃,因王姓對手未遵守「圓柱體原則」導致他落地時碰撞王的身體,十字韌帶因此斷裂。(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打髒球?北市1名熱愛打籃球的李姓男子,在士林運動中心多功能綜合球場與王姓男子等人打全場(5對5),豈料李持球起跳上籃落地前,王男竟未遵守「圓柱體原則」造成李落地後直接與他右手、右大腿碰撞而重摔在地,釀左側前十字韌帶斷裂,因此憤而提告。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將王男起訴。
圓柱體原則為:一個站在地面上的球員占據一個假想的圓柱體內的空間,包括了球員上方空間,前不超過手掌、後不超過臀部、兩邊不超過手臂和雙腿的外側。
起訴指出,2020年7月12日,41歲王姓男子身為防守者卻過度侵犯李男的圓柱體,導致李男起跳上籃落地後,因此撞到王男右手、右側身體及右大腿摔倒在地,造成左側前十字韌帶斷裂。
王男矢口否認有過失傷害犯行,並辯稱,比賽就是一般正常的籃球比賽,案發時,就衝到籃框下卡位,是李男往他身上跳,因此摔倒,籃球場上本來就會有接觸,如果裁判認為有犯規就會吹哨,但他並沒有違反規則,也不是故意傷害對方,籃球比賽本來就有風險。
在場上的證人指出,李男遭王男用屁股撞擊下盤,導致失去重心,李落地時就扶著膝蓋了。
檢察官找擁國家A級裁判的張姓裁判解釋何謂「圓柱體規則?」張指出,這不是規則是原則,就是雙手與肩同寬繞一圈圈的範圍,是進攻與防守的原則,不能侵入該範圍;針對圓柱體原則解釋,上籃防守都會往前,當往上跳投、防守時,有時會有接觸,下來就應該在各自位置上,才是合法接觸。
接著表示,若按規則看起來,王男確實有違反圓柱體原則,但他也強調,這接觸在籃球場是蠻常見的情況,根據影片看起來王沒有跳起來,是站在原地,接觸的是身體,但他看影片中王男的反應,應該是認為自己沒有犯規。
孫姓裁判證述指出,王男不是面對對手的位置,因此不是合法的防守位置。
檢察官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2名裁判證述、驗傷證明等,認定王男確實違反圓柱體原則,涉過失傷害罪嫌,依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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