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夫外遇阿嬤級小三...還開娘家BMW赴愛巢 反因偷裝GPS判刑3月

▲擔任警職的朱姓員警背著妻子搞外遇,去年8月許姓小三跑到桃園市朱男住處大吼要朱與她回台北,後又傳曖昧簡訊怒嗆元配挨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老婆告老公與小三同居求償失利,反被老公揪出偷裝GPS追蹤器的行為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一名陳姓婦人疑心廖姓丈夫外遇,2018年在丈夫的轎車保險桿裡偷裝GPS追蹤器,還把每日定位資料抄寫在桌曆上比對,陳婦後來指控廖男跟她分居後,另跟楊姓婦人同居,向2人連帶求償200萬元但敗訴確定,廖男提告反擊陳婦妨害秘密,台北地院認定楊婦侵害廖男資訊自主權,考量她沒前科,今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輕判3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

現年63歲的陳婦來自醫師家庭,從小家境富裕,1981年嫁給從事建築業的廖男、育有3名子女,2018年間夫妻陳年積怨爆發,爭吵後分居,前年(2020年)陳婦提告指稱,分居後仍關心廖男生活,2019年間「聽聞」廖男在新北市永和區租屋,她「遊走大街小巷」查訪,赫然發現廖男竟跟已經當阿嬤的楊婦同居。

陳婦指稱,婚後歷經無數次人工受孕,身心俱疲、飽受壓力,還臥床安胎超過100天,才順利生下長子,娘家並免費提供1間55坪的房子給她們全家住,更資助家庭生活開銷,反觀廖男嗜賭酗酒,1991年後就沒固定工作收入,且1994年廖家遭逢巨變,房子欠稅被法拍、信用破產險被管收。

陳婦強調,當時全靠她和娘家伸出援手解決困境,廖男不感恩,反而污衊她討客兄,2005年還變本加厲,酒後把娘家安放的神明丟到馬路上,讓她深覺愧對父母。不過陳婦聲稱,廖男從沒出軌,所以她一直原諒廖男歇斯底里發飆,體恤廖男因家道中落而心情苦悶,她還用廖男之名買屋,讓廖男在親族裡有面子。

陳婦說,沒想到為對方做這麼多,廖男卻罔顧結髮30幾年的情分,楊婦更對外表示廖男已離婚、和廖男還沒登記結婚,陳婦認為這代表楊婦已宣告和廖男同居,就算2人敢做不敢承認,至少2人也逾越一般社交分際,要求2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200萬元。陳婦不忘數落,廖男是開著她父母送的BMW轎車去跟楊婦同居。

廖男和楊婦強調,彼此只是單純朋友、絕無曖昧,宣稱陳婦2018年間突然帶走所有東西,並搬離跟廖男共同住處,廖男被迫棲身工廠辦公室8個月,實在不堪,剛好楊婦承租1間3層樓透天厝,廖男才以1萬元分租3樓空房。

一審認為楊婦每月付租1萬3000元,廖男分租1房就付1萬元,有違常理,判廖男和楊婦須連帶賠償陳婦精神慰撫100萬元。

不過上訴後,二審採信廖男分租的辯詞,指陳婦自稱蒐證超過1年,甚至曾遭楊婦當面以「兇惡嘴臉」辱駡,但陳婦卻只能提出12段影像檔案為證,勘驗影像也沒看到所謂互動親暱、有如夫妻的舉止,逆轉改判陳婦敗訴,廖男與楊婦全部免賠確定。

廖男其實在2018年8月間,就警覺疑遭跟監,後來更發現自己每天行蹤,被陳婦寫在桌曆上完整紀錄,他請汽車保養場技師檢查,果真在座車後保險桿內找到1具被偷裝的GPS追蹤器。

廖男原本沒提告追究,後因不滿陳婦在求償案裡把他抹黑得一文不值,隱瞞他在陳婦娘家財力拮据時,無償替岳父的醫院蓋好辦公大樓與病房設施共5棟等貢獻,買屋他也有出錢,陳婦卻羅織他只會賭博喝酒不會賺錢,去年(2021年)憤而告陳婦妨害秘密。

陳婦到案承認偷裝GPS掌握廖男行蹤,辯稱懷疑廖男有外遇。檢方依《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起訴陳婦,一審指廖男雖請求重判、拒絕調解,但雙方仍為夫妻,加上陳婦無前科,應無再犯之虞,輕判陳婦3月徒刑、緩刑2年並須支付公庫6萬元,上訴後,北院二審今維持一審刑度,就此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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