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遭前員工控告。(圖/達志影像)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美國電動車大廠特斯拉(Tesla)前員工對該公司提起訴訟,稱該公司進行「大規模裁員」前並未提前60天告知員工,且僅提供部分員工一星期的薪資作為資遣費,違反聯邦法律規定,受影響員工達500多名。
根據《路透社》報導,特斯拉內華達州斯帕克斯(Sparks)廠前員工林奇(John Lynch)與哈茲菲爾德(Daxton Hartsfield)分別在本月10日、15日遭解僱;據了解,該廠有500多名員工遭解僱。這兩名員工19日向德州法院提起訴訟,因為特斯拉未遵守聯邦法律中關於大推模裁員的規定。
根據聯邦《工人調整與再培訓通知法》(Worker Adjustment and Retraining Notification Act)規定,大規模裁員之前需要有60天的通知期。這兩名員工在起訴書中表示,「特斯拉只是通知員工,他們的解僱將立即生效。」現在他們也持續尋找在這波裁員中,未收到通知的其他前員工,希望能達成集體訴訟。
委任律師莉絲里奧丹(Shannon Liss-Riordan)表示,特斯拉僅向部分員工提供一星期的資遣費,現在員工提起訴訟要求提供60天通知期內的薪資和福利,「特斯拉公然違反聯邦法律,在沒有提供必要通知的狀況下解僱這麼多人,這實在讓人感到非常震驚。」
目前特斯拉尚未對此訴訟與裁員人數做出回應,但《路透社》指出,有大約20多名自稱是特斯拉前員工的人在網路上或受訪表示,他們在本月遭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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