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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蹤騷擾防制法施行逾半月 永康警受理3件制止跟騷行為

▲永康分局受理3件跟蹤騷擾案件,1件未提告,2件移送法辦,由派出所員警親自約制告誡行為人,即時制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永康分局受理3件跟蹤騷擾案件,1件未提告,2件移送法辦,由派出所員警親自約制告誡行為人,即時制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跟蹤騷擾防制法於6月1日施行後迄今已逾半個月,永康分局經統計轄區內各派出所已受理3件跟蹤騷擾案件,1件未提告,2件移送法辦,其中1件聲請保護令,3件均依規定開立書面告誡,並由轄內派出所員警親自送達,約制告誡行為人,即時制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

永康警分局表示,受理這3件跟騷案件均為不當追求之案件,行為人除不斷寄送禮品及信件予被害人外,更會到被人住處邊蹲點、盯梢,行為人無視被害人的拒絕,持續不斷之瘋狂追求行為,令被害人感到恐懼並且嚴重干擾其日常生活,因而主動向警方報案請求協助。

▲永康分局受理3件跟蹤騷擾案件,1件未提告,2件移送法辦,由派出所員警親自約制告誡行為人,即時制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永康分局為維護被害人之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除依規定受理外,並於第一時間積極調閱監視器通知行為人到案說明,且函請台南地檢署偵辦,破獲率更達100%,秉持每案必破之精神並透過積極偵處查辦,達到保障被害人人身安全之功效。

▲永康分局受理3件跟蹤騷擾案件,1件未提告,2件移送法辦,由派出所員警親自約制告誡行為人,即時制止行為人再為跟騷行為。(圖/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永康警分局長甘炎民表示,跟蹤騷擾行為具有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及傷害性高等四高特性,發生原因包括有迷戀、追求(占有)未遂、權力與控制、性別歧視、性報復或性勒索等等,為了預防更嚴重的危害發生,除透過各種社區巡守隊與民眾聚會場合辦理犯罪預防宣導,更要呼籲被害人要勇於報案,捍衛自身權益,並秉持嚴正執法,防制性別暴力之精神,建構安全幸福的性別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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