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嚴云岑/台北報導
新北市2歲男童恩恩4月染疫身亡,媒體公開11個錄音檔譯文,還原延誤81分鐘救命真相,發現致命關鍵在於新北市政府當時規定「確診者要衛生單位同意才能派救護車」。雖然新北市衛生局表示通報程序是依照「當時」中央規定執行,但指揮中心公布消防指引打臉新北,表示119收案應派車「同時」聯絡衛生局,而非經衛生局同意才能發車。
▲中和2歲童確診苦等81分等無救護車病逝,恩恩爸淚求通聯記錄要真相。(圖/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指揮中心公布內政部消防署2021/06/01函頒「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文中提到當119受理民眾自述為「快篩陽性或確診者」請求送醫時,應先確認是否有意識不清,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胸悶等任一項症狀,通知最近適當單位(防疫專責隊) 著標準防護(或以上)等級裝備前往,同時積極連絡衛生機關指定後送醫院。
恩恩案持續延燒,新北市今(21)日發布六點聲明回應遭曝光錄音檔,表示通報程序是依照「當時」中央規定執行,事發後中央也表示「沒延誤就醫」。對此,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表示,4/16指揮官是以當時區管中心搜集新北資料,覺得時序上沒有特別延誤的地方,但也有提到能不斷精進或更短當然更好,會針對此案搜集更多資料與相關單位討論。
對於確診個案是否需經衛生局同意才能派車?羅一鈞引述副指揮官陳宗彥6/13在記者會上說明,去年的6/1頒布的新冠緊急救護指引,其中提到民眾自述快篩陽性或確診者要請求就醫,報案後119須確認報案人是否有意識不清、喘或持續胸悶、胸痛任一項症狀,衛生局再通知最近的防疫車隊或防護救護隊出動,同時出動過程中,也須積極聯絡衛生機關指定後送醫院,而非等到聯絡完後再請救護隊出動。
羅一鈞也補充,該項指引是在去年6/1頒佈,當時陳副指揮官也說明,「中央訂定指引,地方有權調整與微調」。
▲▼消防機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三級疫情警戒救護應變指引。(圖/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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