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警爆集體貪汙!6警「開800張罰單」被調查 借屍還魂黑幕曝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警被爆集體收賄貪汙!有民眾於去年檢舉,稱板橋、樹林區警方跟民間代辦業者合作,疑有「收錢吊扣車牌」之情事,每台車可得數萬元回扣,每月「外快」金額驚人,檢調21日派出大批人力,將涉嫌收賄的6名警員帶回地檢署調查,新北市警局也強調,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一經發現將查處且決不寬貸。

▲▼新北市警局。(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新北市警局表示,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發現收賄將主動查處,決不寬貸。(圖/翻攝自google maps)

●何謂「收錢吊扣車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民眾駕駛汽車時若危險駕駛(好比蛇行)、惡意逼車、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60公里等,可處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6個月。

對租賃業者來說,時間就是金錢,當然希望車輛可以持續出租,因此透過代辦業者跟警方講好,把違規車輛開上路,故意讓警員逮到並開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紅單,原本「吊扣」牌照的處分就會變成「吊銷」,那租賃業者只要繳交罰款就能重新領牌,繼續出租賺錢。協助的開單的警方,每台車可抽數萬元回扣,一個月下來可賺不少「外快」。

有民眾去年向市府檢舉,檢方於今年指揮偵辦,經過半年的蒐證,檢調單位派員到板橋警分局轄下的後埔、信義派出所,還有樹林警分局轄下的樹林、三多派出所,共帶回6名疑似涉案警員到地檢署訊問,並查扣手機等證物,而6名警 則先後開出800多張護航業者的罰單。

新北市警局表示,對於該條法律漏洞問題,已在去年11月份函文到新北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決處於今年1月,將該問題函文反映給交通部公路總局,並將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進行修正,避免有心人士再次利用規範不足之處得利,本局也會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勤教嚴管,發現收賄將主動查處,決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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