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陳雕文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開車嚴重違規被吊扣牌照,竟可藉由故意違規上路被加重處罰成吊銷牌照,繳清罰單完成驗車後,就能取得新牌照解套上路,這項法律漏洞被代辦業者利用,勾結想賺外快的警員幫開罰單、論件行賄數萬元,新北地檢署獲報蒐證半年多,今指揮警調兵分29路,搜索包括新北、桃園與新竹等地派出所與警備隊,並約談涉案警員、代辦業者共約80人,依貪污、偽造文書等罪嫌擴大偵辦中。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吊扣汽車牌照的違規類型,包括行車超速高出最高速限60公里,或蛇行、逼車、驟然變換車道、行駛中急減速、急煞車等危險駕駛行為,以及改車未經檢驗而行駛等,扣牌期限最長為半年,期滿才能重新上路。
據悉,新北市有些汽車租賃業者因客人租車使用期間,犯下會被扣牌的違規,以致車子挨罰不能出租,導致收益掛零,經內行的代辦業者指點,汽車在被扣牌期間若違規行駛上路被查獲,依《道交條例》第12條規定,會加重處罰為吊銷牌照、當場禁止行駛,並處罰駕駛人3600元到1萬0800元罰鍰。
但此舉會讓吊扣牌照的處分因牌照被吊銷而不復存在,更重要的是,依據《道路交安全規則》第8條規定,繳清交通罰單、汽車燃料使用費並檢驗合格後,即可重新領牌上路,等於讓被扣牌的租賃車不必等扣牌期滿,就能快速解套、滿血復活繼續出租賺錢。
因此就有代辦業者透過人脈交情,勾結想賺外快的警員,由代辦業者故意把扣牌車違規開上路到定點,讓合作的警員幫開「牌照吊扣期間行駛」的罰單,並論件支付警員數萬元酬勞,後續由代辦業者找檢驗廠為車主處理重新領牌事宜。
據悉,新北市警局首先注意到樹林警分局三多派出所幾名警員狂開這類罰單的異狀,去年(2021年)函請新北檢偵辦,檢方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共同蒐證期間,發現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板橋警分局信義派出所也有警員涉案。
此時警政署也查出,桃園市平鎮警分局警備隊與新竹縣竹北警分局六家派出所有警員涉案,但跨縣市警員似無同夥關係,不排除是代辦業者互通信息報好康,各自找合作對象。
新北檢今由檢察官楊唯宏指揮發動搜索約談,調查局出動約200位調查官,同步搜索三多、樹林、六家派出所與平鎮警分局警備隊,以及代辦業者與涉案警員住家、辦公室在內共29處地點,查扣電腦、手機,並約談38名被告與41位證人到案,釐清相關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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