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睡旁邊但不能碰我!好心女大生收留男同學 結果讓她心碎

▲桃園市柯姓男子假借「濟公師父乩身」,揚言幫女子去除嬰靈為由,由妻子相邀騙至摩鐵做法趁機逼女子就範性侵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大生錯估人心險惡,好意讓男同學借住過夜卻遭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北市1名莊姓男大生去年藉口喝醉,拜託1位交情不錯的女同學讓他借住一宿,女方把莊男當成好哥們,因房裡只有一張床,她同意莊男「可以睡在我旁邊但不能碰我」,結果莊男半夜按捺不住慾火,越過紅線性侵得逞,挨告後當庭鞠躬認錯並賠償60萬元和解,女方心軟答應給他自新機會,法官認定莊男犯行該罰但有情堪憫恕之處,依乘機性交罪輕判2年徒刑、緩刑5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2021年)1月29日凌晨3點多,莊男前一晚到夜店狂歡後,聯繫本案被害女同學藉口喝醉沒地方去,拜託女同學讓他到租屋處借住一宿,因為2人平時交情不錯,女方不忍拒絕,答應莊男來過夜,莊男進屋耍賴不想打地鋪,說地板太硬睡不著。

女方拗不過莊男,加上當時感冒已吃藥、全身乏力只想快點睡覺,她認為莊男是好兄弟、應該不會亂來,於是同意莊男睡到房內僅有的一張床,跟莊男約法三章「可以睡在我旁邊但不能碰我」。

莊男滿口應允,等到女方熟睡叫不醒,他釋放全部淫念,大肆對女方淫辱得逞,女方當下只能任由莊男擺佈,羞憤不已,事後怒告莊男並提出對方傳來道歉的訊息,戳穿莊男企圖推稱兩情相悅的狡辯。檢方查明女方當時的確因感冒就醫、所服藥物易嗜睡,起訴莊男涉犯法定刑為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乘機性交罪嫌。

莊男出庭認罪,當庭向女方鞠躬道歉,更積極賠償女方60萬元和解,女方心軟原諒,同意給莊男輕判自新機會,法官審理認定莊男罔顧女方信任,犯行造成女方身心受創,考量他一時衝動、沒使用暴力手段,已表達悔悟,有情堪憫恕之處,輕判他2年徒刑。

法官並指莊男沒前科,經過本案教訓,應無再犯之虞,宣告莊男緩刑5年、以勵自新,但須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強化守法觀念,另須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若違反附帶條件,將會被撤銷緩刑入監,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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