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弼勝盜領失智里民存款。(圖/翻攝臉書)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誠德里前里長楊弼勝照顧蘇姓失智里民,竟領光對方的存款,還將蘇姓里民的房字過戶到妻子名下,再抵押借款,用來清償債務。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偽造私文書罪,判楊男1年有期徒刑,楊妻蕭姓女子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蘇姓里民2015年走路跌倒,加上罹患失智症,生活無法自理,時任誠德里里長的楊弼勝於是與蘇女的家屬商量,將人送進台南的安養中心,費用則由蘇女的妹妹幫忙繳納。
蘇女的妹妹年紀愈來愈大,沒辦法前往台南探視姊姊,2018年與楊弼勝商量,將人接回高雄的安養中心照護,蘇女的妹妹再匯127萬到姊姊的戶頭,委託楊男照顧,並將房產交給楊弼勝,以便錢用完時,可以透過「以房養老」的方式,讓姊姊安享晚年。
沒想到,楊男竟然將錢盜領走,再把蘇女的房子過戶到蕭姓妻子的名下,把房子拿去抵押借款420萬元,用來償還自己的千萬債務。
後來安養中心向蘇女的妹妹催繳費用,蘇女的妹妹一查才發現,轉過去的錢全部被領光,就連房子也被過戶到蕭女的名下。
案件偵察過程中,楊男將所有責任扛下,強調「妻子不知情」,審理期間也與蘇女的妹妹達成和解,承諾賠償350萬元,當庭繳納了80萬元,獲得了蘇女妹妹的原諒。高雄地院審理後,依照偽造私文書罪,判楊男1年有期徒刑,蕭女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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