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姓女子擔任寄養媽媽,卻僅因不滿寄養女童抽太多衛生紙撿狗大便,竟對女童掌摑害她流血。(圖/示意圖,與本案無關/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林冠吟/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黃姓女子擔任家扶寄養家庭,負責照顧寄養兒童,不料黃女2019年在照顧患有輕度身障的11歲女童時,僅因不滿女童在處理家中寵物狗排泄物時,抽取太多衛生紙,而怒對女童掌摑,造成女童右臉腫脹流血,被女童生母發現後怒報警提告。而案經上訴至高雄高分院後,法官審理後仍依法判黃女有期徒刑5月,不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黃女經高雄社會局審核通過後,擔任南區家扶寄養家庭,負責照顧寄養兒童。未料,黃女在2019年1月接受家扶委託,照顧患有輕度身障的11歲女童和其妹妹時,因看見女童在處理家中寵物狗的排泄物時,抽取過量的衛生紙清理,一氣之下竟怒打女童巴掌,造成女童右臉頰腫脹,並有口腔黏膜破皮流血等情形。而整起事件直到2天後,女童和生母會面時,生母驚見女童臉上有傷,詢問過後立即通報社工,並報警提告。
庭審時,黃女向法官辯稱,自己的慣用手是右手,如果情急之下出手掌摑女童時,一定會以慣用手掌摑,打的位置也應會是女童的左臉頰,不可能是女童的右臉頰。黃女還向法官指出,女童臉頰上的傷勢,極有可能是因為思念母親,想要回到原生家庭,而做出不實陳述。
女童則證稱表示,當天睡前她和妹妹在房間內,黃女因她沒事先講,就自己拿衛生紙擦狗大便一事,罵她並用力打她右臉巴掌,讓她當下覺得很痛,事後刷牙時發現口內破皮,漱口也有流血,過程中妹妹也全程目睹。
直到隔天起床後,妹妹發現她右臉腫起,黃女的老公也問她臉怎麼會這麼腫,她一開始表示是自己在安親班玩的時候受傷,但後來也有坦承是被黃女打的,不過黃女老公卻不信這件事情,後續她也有和安親班老師說明。而一開始不敢講的原因,是因為擔心說實話警察會來找寄養媽媽,她會因此被處罰,才會講說是自己玩受傷、吃螃蟹被刮到等情形。
一審,法官審酌相關證人證述與醫院驗傷報告後,指出院方認為女童傷勢應為遭人掌摑而導致右側口腔黏膜產生潰傷,認定黃女以有羞辱、蔑視他人意味的方式攻擊女童。而黃女身為教育工作者,又擔任寄養母親,卻對已處於弱勢的女童掌摑,對女童身心健全發展已有所戕害,判黃女有期徒刑8月,不得易科罰金。黃女不服,上訴二審。
二審,黃女仍否認犯行,不過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仍認為原審量刑無誤,駁回黃女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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