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前藝人遭批「約砲過氣歌手」,怒告好友誹謗。(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資真/台北報導
一名曾發行過唱片的歌手控訴閨密誹謗,稱其是「台北約砲一族」等不當言語,憤而提告。雖然閨密辯稱她為公眾人物可受公評,但台北地院認為這名歌手早在20多年前就已淡出演藝圈,也未從事相關工作,並非大眾人物,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假面閨密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歌手小如(化名)過去曾發過唱片,後來淡出演藝圈,與好友小琪(化名)認識多年,雙方曾是相當要好的閨蜜,但小琪卻因不滿對方平時的言行舉止,於去年2月16日在臉書上PO出小如與男性友人的照片,留言稱「台北約砲一族」、「有人要聽過氣歌手怎麼賺錢的嗎?」「有人想知道,過氣歌星怎樣能有花不完的錢?」「吃高級料理,叫凱子付錢」等語。小如知道後氣得報警提告。
審理時小琪承認發布上開言論,但否認犯罪,還辯稱小如從一開始接近自己就企圖詐騙,又稱小如是公眾人物,行為可受公評。
台北地院認為,「約砲」、「凱子」等言辭會使他人對小如之私生活、人品道德產生質疑,致使毀損名譽;且小如20多年前早已淡出演藝圈,未參與演藝工作,近年來感情或財務狀況等私生活也無媒體記者報導或大眾所關心之焦點,不算是公眾人物,不採信小琪辯詞,依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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