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今年3至上路的酒駕新法規定,拒測、拒檢會遭重罰18萬元罰鍰,同時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圖/花蓮縣政府提供)
記者王兆麟/花蓮報導
為防制酒駕,自今年3月31日開始施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的酒駕新法,各項重罰包括拒測駕駛,除了將原本酒駕、拒絕酒測累犯認定由5年延長為10年,另規定10年內酒駕或拒絕酒測二次以上等累犯者,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
暑假將至,花蓮縣長徐榛蔚特別提醒鄉親,今年3月酒駕新法上路後,酒駕罰則比以往更重,奉勸民眾不要心存僥倖酒後駕車,更不要消極拒絕酒測,拒檢會立刻重罰18萬元罰鍰的酒駕拒測單,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且吊銷駕照3年內不得考領,還要強制參加道安講習,拒絕酒測的處罰更重,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酒駕新法上路罰則加重,包括拒測代價也不小,民眾除了酒後不開車,指定代駕最安全;如遇警方臨檢,務必配合交通執法,切勿閃躲拒檢拒測。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駕駛人,如果不依警方指示停車接受稽查或拒絕接受測試檢定,初犯即處以新台幣18萬元的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內不能考領。10年內第二次以上的再犯,罰鍰將為前一次處罰金額再加罰18萬,且累計無上限,同時必須吊銷汽機車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民眾可別僥倖以為拒測刑責就能比較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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